欧盟已启动关于互联网连接“大规模”升级资金筹措的磋商。地区立法者认为,这些升级对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沉浸式虚拟世界等变革性技术至关重要,有助于在本十年间推动跨行业数字化,在实现绿色目标的同时确保未来经济繁荣。
核心问题在于:谁将为必要的基础设施升级买单?高层决策又将如何影响数字创新及用户访问在线服务?
尽管欧盟委员会尚未就融资方式达成定论,但似乎倾向于电信行业的提案,即要求少数大型科技公司为基础设施升级提供资金贡献。目前,这些公司的服务被视为固定和移动网络中最大的流量来源。
通常被提及的公司包括:Alphabet(Google)、Amazon、Apple、Meta(Facebook)、Microsoft 和 Netflix。
然而,该提案面临一个关键问题:“大流量生成者”的门槛如何界定?由此引申出的另一问题是,对“大带宽”征收的费用是否会波及整个生态系统?毕竟上述科技巨头同时也是其他企业的关键数字基础设施提供商,涉及云计算资源、移动应用商店及各类市场平台等。
在电信业界,运营商向消费者收费的同时,还希望向所谓的“超顶”(over-the-top)服务提供商收取网络使用费的想法已流传多年(批评者认为这是双重收费)。但本届欧盟委员会似乎对此颇感兴趣。
本月早些时候,路透社报道称,欧盟内部市场专员蒂埃里·布雷顿将在巴塞罗那举行的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上发表演讲。这一舞台选择暗示了对运营商提案的默许支持。
此外,布雷顿在宣布发布磋商时,发布了一张类似Netflix播放列表风格的图片,其中重复了电信游说团体的措辞——将呼吁大型科技公司资助网络成本包装为“公平份额”。
电信基础设施的成本高达数十亿美元。
谁应该为此买单?#GigabitEU
—— 蒂埃里·布雷顿 (@ThierryBreton) 2023年2月23日
Breton曾任France Telecom首席执行官,他将政策重点放在数字基础设施上,并致力于促进欧洲数据流通。其办公室确认他将出席MWC并于周一上午发表主题演讲。鉴于欧盟已启动咨询程序,他无疑希望在亮相时带来新内容。而电信运营商显然希望在会议上听到更明确的支持性言论,以实现让Google等公司付费触达消费者的长期愿景。
他发布的推文链接到了欧盟关于网络基础设施融资的“探索性磋商”。委员会表示,此举旨在征求各方意见,以告知“电子通信部门未来最合适的行动”。
在网络融资咨询文件的引言部分,欧盟阐述了逻辑:“新一代移动通信将对光纤部署和天线密集化提出巨额投资需求。新的性能将支持关键用例及设备互联。这些发展可能对电子通信网络提供商及价值链中其他参与者的业务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广泛探讨如何确保一种基于可持续业务模式的韧性连接架构,以支撑欧盟的数字未来。”
文件指出:“现在是全面审视连通性行业、调查现状并明确未来需求的关键时刻。欧盟委员会发起本次探索性咨询,旨在探讨连通性行业及基础设施的未来愿景。”
在新闻发布会上,布雷顿强调支撑连接的技术正在演变。他指出,越来越多高带宽服务涌现并消耗大量数据,正推动基础设施颠覆并对运营商回报施加新压力,这需要集中的政策回应。
他表示:“将会发生重大变化,我们需要重新思考这些架构的方式。”谈及网络技术未来时,他补充道:“电信网络的架构将发生转变——它们将成为平台。”
尽管他对互联网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符合用户利益的说法仅止于口头支持,但他随即提出了关于“我们”如何分担下一代连通性基础设施融资“公平份额”的问题。在此处使用复数代词“我们”意味深长。
“所有这些反思绝非针对任何人——而是为了我们的同胞公民。为了带来连接与创新,为了给企业提供可能性并将最好的连接带给他们,”他继续说道,显然是在预判人们对委员会推行反美科技政策的攻击——如果这项磋商最终导致欧盟提出由美国科技巨头资助欧洲网络升级的提案。
布雷顿还特意强调,欧盟委员会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始终密切关注网络中立性,将其视为当前及未来连通性方法的“关键原则”。
批评者多次指出,电信运营商要求互联网公司按服务受欢迎程度付费的做法,可能危及服务的平等提供,损害公平开放的互联网。因为某种形式的网络使用费可能会偏向拥有更多支付资源的公司,包括那些能够吸收额外成本而非转嫁给用户的公司。
欧盟拟议的网络融资机制具体为何尚不明确。在包含约60个问题的详细咨询问卷中,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些选项,包括设立专门的欧盟宽带基金以支持可负担宽带或农村地区网络部署;以及由所有数字服务提供商或所谓的“大流量生成者”子集直接付款。
题为“所有数字参与方的公平贡献”的部分预测称:“自2015年以来,全球消费者互联网流量以34.4%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数据交换量前所未有地庞大并将继续增加。”文中指出“元宇宙和虚拟世界、向云端的快速迁移、在线创新技术的使用使得这一点更加明显”,随后阐述了“基础设施上数据量不断增加与投资回报下降及对网络基础设施投资意愿减弱之间的看似矛盾的现象”。到目前为止,这听起来对电信运营商颇为有利。
随后,委员会以较短篇幅阐述了反方观点:内容提供商反对为传输内容支付费用,认为其“缺乏正当性”;网络成本并非必然与流量相关;此举可能给开放互联网带来风险。同时,委员会还提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建议对仓促的监管干预保持“谨慎”。显然,在需要何种类型的干预甚至集中行动是否可取等问题上,存在各种不同观点。
在新闻发布会上,布雷顿措辞谨慎,仅表示:“我们的目标是鼓励和引导必要的投资,以实现大陆的数字转型,并在此背景下确定——如有必要——新的机制,如贡献机制,以确保更广泛、更快速地部署超高容量网络。但当然,正如我所说的,竞争必须是创新的驱动力。”
欧盟就该主题的咨询期为12周,提交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此后,委员会将“报告结果”并可能提出政策提案。(如果确实提出,其中一个硬性期限是本届委员会本身,其任期将于2024年结束。)
在欧盟发布咨询文件之前,电信运营商协会GSMA在接受TechCrunch采访时称,目前尚不清楚委员会是否倾向于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征税方案以资助网络升级;也不清楚此类提案将如何影响立法成为法律所必须经历的更广泛的欧盟决策流程。
但它将人们对网络融资的高度关注视为布鲁塞尔可能准备介入的信号。
GSMA首席监管官员约翰·吉斯蒂表示:“我认为,欧洲委员会带头开启这一讨论本身就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领导信号。因为这是第一次有重要实体指出:‘看,今天的数字市场与过去不同。我们知道有一些大型企业在不同市场中获益,却未必在这些市场进行投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吉斯蒂告诉TechCrunch,欧洲运营商在网络融资问题上的立场支持一项欧盟法规,该法规将采取与澳大利亚立法者两年前开创的类似方法。当时该国通过了针对Google和Facebook的谈判代码,要求这些平台与当地新闻出版商就重用其内容的报酬进行谈判,若未能达成许可协议,则将启动具有约束力的仲裁程序。
显然,欧洲运营商非常希望能够将FAANG巨头们关进一个房间,并以法律要求他们敲定付款条款。
“当然,我不知道委员会最终会采取什么具体行动,而且任何一方的期望都不可能完全实现。但我们希望出台一项欧盟法规,确保最大的流量来源方——即每年网络峰值流量中占比超过5%的实体——必须坐到谈判桌前,就数据传输的商业条款达成一致,支付公平的价格,以支持欧洲的网络扩展和基础设施投资。”他说,“如果无法达成商业协议,那么将启动一种最终报价仲裁机制,由某种现有结构担任仲裁者。”
但退一步看,这难道不是电信运营商老生常谈的抱怨吗:OTT玩家坐享其成攫取利润,而运营商却背负着维护承载他人业务的固定成本。批评者认为,这种说法掩盖了技术与文化层面的根本性差异,并淡化了电信运营商未能抓住机会围绕自身服务进行创新,反而专注于通过现有基础设施榨取用户价值的失败。
是什么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现实,让一个陈旧的电信运营商抱怨在今天变成了一个“公平”且面向未来的诉求?据运营商所述,答案似乎归结为一个论点:巨大的市场权力意味着需要承担新的基础设施责任。或者说,规模本身就有理由征收一种针对公共服务的税。这一理念如果真的行得通,也将搭着大型科技公司因反竞争行为而声誉受损的顺风车。
因此,也许科技巨头在利润转移和价值掠夺方面的专长终于在欧洲追上它们了。
“当今市场的现实是,大型流量生成方与欧洲运营商之间存在显著的市场权力失衡。因此,我们所要求的仅仅是欧盟委员会采取行动以解决这一市场失衡问题,将各方召集到谈判桌前,商定如何达成一项安排,使那些为自身从欧洲消费者处获取最大利益的流量生成方,对欧洲基础设施投资做出贡献。基本上,关键在于确保存在一种机制,将这些方召集到谈判桌前。”Giusti表示。
“问题在于……最大的流量来源方没有动力坐到谈判桌前。因此,我们为何不解决已知的问题,而不是创造大量带有新动态的新机制,从而可能使欧洲的投资环境变得复杂?运营商不得不投资网络以应对这些玩家产生的容量需求。因此,最简便清晰的方式或许是让最大的流量来源方与欧洲电信运营商坐下来协商——确定哪些做法合理,他们应为所产生的额外流量做出何种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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