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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平台:不构成竞争威胁

B2B平台:不构成竞争威胁 海外洞察
200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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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项新研究评估了B2B平台在经济政策和竞争法方面的影响。根据评估专家的观点,这些平台并未对反垄断法带来根本性的新挑战。

要点速览

  • B2B平台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流程成本。
  • 反垄断法对B2B平台的适用性保持不变。
  • 现有的反垄断法律工具足以应对竞争威胁。

一项新研究评估了B2B平台在经济政策和竞争法方面的影响。根据专家的观点,这些平台并未给反垄断法带来根本性的新挑战。

专家认为,互联网商业平台(B2B平台)的用户主要受益于交易和流程成本的节约、市场地位的改善以及市场信息的获取。根据专家的观点,B2B平台并未给反垄断法带来根本性的新挑战。通过现有的反垄断法律工具,可以有效应对B2B贸易可能带来的竞争威胁。

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认同专家的观点,认为现行反垄断法已足够。然而,重要的是要以灵活性和审慎的态度将反垄断法应用于B2B互联网平台这一新现象。在实践中,这一点已经得到落实。

该报告的摘要可通过www.bmwi.de(政策领域/经济政策/出版物)获取。(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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