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2007年,德国税收和缴费占GDP比重达36.2%。
- 同年,针对收入和企业利润的直接税收升至GDP的11.3%。
- 2007年,德国资产税收入稳定在GDP的0.9%。
对商家而言这意味着:经合组织预计,明年税收和缴费占比将下降。
经合组织指出,在欧洲几乎没有其他国家的企业像德国企业那样缴纳如此高额的利润税。德国政府收入的显著增长主要得益于去年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因此针对收入和企业利润的直接税收出现明显增长。
与2000年经济繁荣期类似
直接税收占经济产出的份额从2006年的10.8%上升至2007年的11.3%,大致与2000年前后的上一次经济繁荣期持平。然而,随着经济前景趋于负面以及企业税改革带来的减负措施,最迟到明年该比率预计将出现下降。
受2007年1月1日增值税上调影响,去年间接税(针对商品和服务)收入升至经济产出的10.6%(2006年为10.1%)。与此同时,尽管社保覆盖就业人数显著增加,社保收入却从GDP的13.7%降至13.2%。
国家从资产税中获益有限
社会保障缴费率下降延续了往年趋势,主要归因于上一年度失业保险缴费降低。尽管如此,德国仍有很大一部分政府活动通过社保缴费融资;经合组织平均社保缴费占GDP比重为9.1%,低于德国水平四分之一以上。
2007年,德国财产税(含土地税、财富税、赠与税和遗产税)收入稳定在GDP的0.9%,不足经合组织平均水平2.0%的一半。仅有墨西哥、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及奥地利等国的此类税收收入更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