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德国联邦议院已通过关于重新规范撤回权与退货权的法律。
- 在过去两年中,每三家在线商店中就有一家收到过警告函。
- 新规定直到2010年6月中旬才生效。
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了关于重新规范撤回权与退货权的规定。这将给在线零售商带来更多确定性——但最早要到2010年年中才能实现。
位于柏林的德国零售业联合会(HDE)对此表示欣慰,并指出,新规为贸易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法律确定性”。
警告函减少
多份判决已认定此前的官方范本不符合法律规定,这种不确定的法律状况也导致了昂贵的警告信。根据一项研究,在过去两年中,每三家网店中就有一家收到警告信。
德国手工业联合会(HDE)的电子商务专家奥拉夫·罗伊克表示:“现在,使用新范本进行关于撤回权和退货权告知的网络零售商,今后无需再担心竞争法方面的警告信或无限期的撤回及退货权。”
直至2010年6月
然而,该行业对法规直到2010年6月中旬才生效感到问题重重:“贸易企业接下来将近一年仍必须忍受当前与法律不确定性相关的状况”,罗伊克批评道。
据德国手工业联合会称,德国约有5万家企业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多数属于中型企业,它们在开展在线业务的同时也经营实体店。
据德国手工业联合会数据,2009年通过互联网交易的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预计将达到约219亿欧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