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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禁止亚马逊使用“诱饵式促销”

法院禁止亚马逊使用“诱饵式促销” 海外洞察
201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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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只有当最低价格商品在至少四分之一的销售时间内有库存时,亚马逊才能以最低价进行广告宣传。柏林地方法院在对消费者保护组织针对“2010年网络星期一”提起的诉讼作出判决后确认了这一点。

要点速览

  • 亚马逊仅在产品至少四分之一的促销期间有货的情况下,才能宣传超低价格优惠。
  • 柏林地方法院裁定,打折商品必须在促销期的前四分之一时间内可供购买。
  • 该判决可能会影响亚马逊及其他商家的广告策略,以避免法律纠纷。

亚马逊只能在产品至少四分之一的促销期间有货的情况下,才能宣传超低价格优惠。柏林地方法院在消费者保护组织针对“2010年网络星期一”提起的诉讼后作出了此项裁决。

德国消费者中心联合会(vzbv)曾批评称,打折商品的库存限制过于严格,导致绝大多数潜在买家根本无法买到。这使得人们产生了一种印象:此次特别活动的目的是尽可能多地吸引消费者访问亚马逊网站,以便他们购买其他商品。

柏林地方法院现已支持德国消费者中心联合会(vzbv)要求停止该广告活动的诉讼。打折商品必须在促销期的前四分之一时间内可供购买。

显然,亚马逊在判决作出之前就已经对顾客关于供应紧张的批评做出了回应。一位博主在Amazon.de的客户论坛中写道:“我认为这个判决很好,第一个‘网络星期一’确实更像是一种引流手段。但我们也必须承认,亚马逊在这些活动中现在的库存量已经相当合理,因此这个问题实际上在判决作出之前就已经通过市场自我调节得到了解决。”

柏林地方法院的判决(案号:91 O 27/11)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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