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BVDW 和 bvh 联合发布 SEPA 转换白皮书。
- 新 SEPA 规则于 2014 年 2 月 1 日正式生效。
- 商家若未及时完成转换,将面临支付失败风险。
德国数字工业协会(BVDW)与德国邮政零售协会(bvh)联合发布《根据单一欧元支付区(SEPA)要求转换支付业务的白皮书》,详细概述了 SEPA 新规及支付业务转换的必要步骤。
欧盟通过建立单一欧元支付区(SEPA),旨在制定适用于所有国内及跨境支付的统一规则,进一步完善欧洲支付体系。该规则已于 2014 年 2 月 1 日生效,适用范围涵盖 27 个欧盟成员国以及冰岛、列支敦士登、摩纳哥、挪威和瑞士。此外,随着 2013 年 3 月 1 日 SEPA 配套法案通过议会审议,德国针对基于卡片的电子直接借记程序(ELV)延长了过渡期,转换截止日期推迟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
“电子商务具有国际化属性,跨境业务日益重要,支付流程也应尽可能实现跨国简便化。SEPA 迈出了正确的一步,期望技术实施质量能迅速跟进。”bvh 首席执行官 Christoph Wenk-Fischer 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