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相关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740号),自2017年5月1日起,由地方税务部门逐步代收全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市地税局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在有关委办局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下,稳步推进地方非税收入的接收工作。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北京市地税局继今年2月1日代收全市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后的第2个非税收入代收项目。随着各项非税收入委托代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北京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也逐渐深入,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完善北京地方税费管理体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代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地税局加强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防局等相关部门的紧密对接,主动创新,迅速确定代收工作方案,联合制发相关代收文件,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做好各项代收准备工作。以“最大限度方便缴费单位”为服务宗旨,在市审改办和市政务服务办的大力支持下,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级代收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确保缴费人“一厅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相关事项。各区地税局代收工作于2017年底前启动。
代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志着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市地税局将继续与相关委办局积极沟通,力争继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之后,加快推进其他非税收入接收工作,逐步开创具有北京地方特色的非税收入征收模式,完善地方税费体系建设,为首都经济发展服务助力。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25日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阳光财税 税收筹划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