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何时缴纳营业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税法中明确指出了纳税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取得预收收入时必须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收到的预收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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