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一企业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约定拆迁款5000.00万元,拆迁款企业所得税由政府承担,企业拆迁成本以及拆迁费用共计1000.00万元,问企业收到政府拆迁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继续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规避?企业如何账务处理?
对此问题,我的观点需要交纳,那么如何规避,首先政府承担的企业所得税实际本质拆迁款,那么我们拆迁协议应约定5000.00万元为企业所得税税后拆迁款,差额拆迁款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清算后结算。
如案例所述:假设拆迁企业所得税为X,那么我们用数学的方法求解X:
(5000+X-1000)*0.25=X
X=1333.33万元
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时点作出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拆迁补偿款) 1333.33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拆迁补偿款) 1333.33万元
收到企业所得税部分拆迁款
借:银行存款 1333.33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拆迁补偿款) 1333.33万元
通过上述处理,纳税人可以规避收到企业所得税部分拆迁款后继续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即我们经常说的拆迁补偿款“税中税”。
阳光财税 税收筹划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