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8月申报结束还有三天
还有三天
三天

没有申报的小伙伴们要抓紧申报了
以免逾期给您带来不便
8月1日—10日申报缴纳资源税(水资源税除外)、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8月3日—8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8月1日—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月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彩票公益金代收、彩票业务费代收。
在这里小编还有两个重要提醒:
一、北京市残保金申报于8月1日正式开始!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审核2017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审核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9月15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审核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
在征缴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于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款项所属期为2017年1日1日到2017年12月31日。
更多关于残保金的内容请点击以下链接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指南
二、北京市水资源税申报于8月1日正式开始!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北京市税务局与市水务局共同开发建设了水资源税信息共享平台。自8月1日起,纳税人登录北京市网上税务局(企业版),点击“税费申报(原纳税申报)”磁贴,选择“水资源税信息共享平台”磁贴模块进入,在每月5日前通过“月取用水量填报”磁贴模块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填报上月取用水量,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后台对报送的水量数据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反馈到纳税人申报客户端,纳税人可以通过“月取用水量查询”磁贴模块查询水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水量结果,在纳税申报征期内按核定水量申报缴纳水资源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