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以一个具体案例来加以阐述——
案例
分析解答环节:
这里为了方便演算,假设该厂房的账面净值为零,那么:
假设三兄弟甲乙丙先以3.2亿作价将厂房置入B公司,再将B公司40%的股份转让给A公司,最后等到政府收储金下来以后,三兄弟及A公司再按各自持有B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分款。
此种操作方式涉及到多个节点的税负问题,咱们逐一来分析一下:
a. 厂房作价入股环节
此处出于税务筹划的角度考虑,厂房作价不再按原值3.2亿计,而是以5千万计算(政府收储的毕竟是旧厂房,附属土地虽然值钱,但厂房本身净值为零,在土地还是工业性质的前提下,这样的作价标准似乎倒也能说得过去),那么对应的各项税负如下:
增值税:5千万*5.5%=275万
土地增值税:5千万*60%=3000万
个人所得税:(5000-3000)*20%=400万
小计:3675万
注:个人以不动产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要否缴纳,实践中存有争议,具体以当地税局征管口径为准。
b.股权转让环节
三兄弟需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8千万*20%=1600万
c.分配政府收储金环节
B公司在获得政府的收储金2.5亿后,按照行有关政府性搬迁税收征收政策的规定,无需缴纳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亿*25%=6250万。
三兄弟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5亿*(1-25%)*60%*20%=2250万
A公司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亿*(1-25%)*40%*25%=1875万
小计:4125万
abc三个环节各方综合税负合计:3675+1600+4125=9400万。
这里为了方便演算,假设该厂房的账面净值为零,那么:
三兄弟甲乙丙因属个人,那么按照现行有关政府性搬迁税收征收政策的规定,三兄弟就其所得部分1.5亿(2.5亿*60%),是无需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而A公司同样无需缴纳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亿*40%*25%=2500万。
但是别忘了,在第一个环节,即三兄弟以8千万对价出售厂房权益份额给A公司时,三兄弟甲乙丙是要交税的。税负情况如下:
增值税:8千万*5.5%=440万
土地增值税:8千万*60%=4800万
个人所得税:(8000-4800)*20%=640万
三项税负合计:5880万
8000万的成交价,扣完税以后,拿到手以后,仅得2120万。是不是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别灰心!实务中,税局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可能会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来进行征税。如果采取这种方式,我们再来一起看看实际税负会是多少。
增值税没的核定,依然是440万
土地增值税按3%进行核定:8千万*3%=240万
个人所得税按1.5%进行核定:8000*1.5%=120万
三项税负合计:800万
至于上述所及的土增税核定征收率3%以及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1.5%,这个只是沥呕君的一个假设前提,至于具体的税率是多少,需要读者朋友事前与各自所属地方税局进行论证。
将前后两个环节各方的总体税负合计起来就是:2500万+800万=3300万。
前后两种操作方式综合对比,税负孰优孰劣,立见高下。
企业在并购重组业务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不动产投资入股情形的,一定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切不可随意套用固有的思维模式和纳税习惯,否则后期很大可能便要为税务买单。
来源:转自智慧源,作者(沥呕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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