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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费用:通过设立销售子公司节税的案例

分摊费用:通过设立销售子公司节税的案例 阳光财税SunTax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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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分摊费用节税,是指在保证费用支出最少的前提下,采用一定的方法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实现最大摊入,以达到最大限度地节
分摊费用节税,是指在保证费用支出最少的前提下,采用一定的方法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实现最大摊入,以达到最大限度地节税的目的。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办法从账目中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地节税。

分摊费用的方法包括一次费用分摊、平均摊销等。

费用分摊方法不同,会影响企业的成本费用总额,从而影响利润和企业的应纳税额。在利用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何实现费用的最小支付;在将费用摊入成本时怎样实现最大摊入。

企业的费用分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三类。税收筹划时,应特别注意的是:如何将各种合理的费用最大限度地摊入成本,以减轻企业税负;如何能及时或尽早地将费用摊入成本费用总额,以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具体地选用费用分摊法来调整当期的损益,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充分预计应由本期负担而在以后发生的各项费用,将其计入待摊费用,并分摊计入各期成本。将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尽可能全面地计入本期成本,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抵销当期利润、减轻当期税负的目的。

其次,设立各种准备金制度,按照一定标准预提各种准备金并计入费用,从而可达到抵销当期利润、减轻税负的目的,实现延迟纳税。

最后,尽量缩短各种待摊费用分摊计入成本的期限和各种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分摊计入费用的期限,以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

下面具体分析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的税收筹划方法。其税收筹划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应注意节约开支

企业每年发生的各项费用应事先做好预算,除了考虑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要兼顾税前扣除额的限制。例如,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业务招待费税前最多只能扣除60%,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企业应将会议费、差旅费等与业务招待费等严格区分

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前是按比例计算扣除的,而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只要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均可全额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

(3)无须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但企业应注意广告费的税前扣除条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15%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广告费,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

(4)通过设立销售公司等分支机构分摊费用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是以销售(营业)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标准的,如果纳税人将总公司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总公司生产的产品先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对外销售,这样就增加了一个环节的销售(营业)收入,而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在这种情况下,费用扣除的“限制”可同时消除。

案例:通过设立销售子公司节税

甲公司2020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8,000万元,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00万元,销售费用中列支广告费1,100万元、业务宣传费200万元,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按税法扣除比例规定,其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100×60%>8 000×5‰),业务招待费超支额为60(100-40)万元;税前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1,200万元(8,000×15%),超支额为100(1,100+200-1,200)万元。

甲公司总计应纳税所得额为360(200+60+100)万元,应纳所得税为90万元。

思考:有什么办法可以增加税前扣除比例?

筹划思路:甲公司可以下设一独立核算的销售子公司乙公司。甲公司先将产品以7,2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再以8,00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60万元、40万元,广告费分别为600万元、500万元,业务宣传费分别为120万元、80万元。

假设甲公司的税前利润为80万元,乙公司的税前利润为120万元,则两公司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甲、乙公司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36万元、24万元,合计可扣除60万元。此时,业务招待费总额未增长,但税前多扣除20万元。

甲、乙两公司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总额并未增长,但两公司两项费用均不超过税法规定标准。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80+24)×25%=26(万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120+16)×25%=34(万元)

整个利益集团应纳所得税为60万元,节省所得税30万元。

设立销售子公司除了可以节税外,对扩大产品销售市场,加强销售管理均具有重要意义,但也会因此增加一些管理成本。纳税人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从长远利益考虑,决定是否设立销售子公司。

转自:管理会计知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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