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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外贸金融服务机构及内外贸一体化相关优质企业以及产品的通知

关于征集外贸金融服务机构及内外贸一体化相关优质企业以及产品的通知 蒙贸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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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和内外贸生产企业优质产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各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各内外贸生产企业,各盟市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推动内外贸一体化的工作部署,积极响应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塑造外贸发展新格局的相关要求,推动内蒙古自贸区改革创新举措落地生效,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集聚资源、服务外贸”的原则,致力于整合各方专业外贸资源,依托“蒙贸通”外综服平台,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管理规范、线上线下、服务高效的外贸金融服务平台和内外贸一体化商城。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和内外贸生产企业优质产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整合全区外贸金融产品和外贸生产资源,为全区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金融综合服务和内外贸一体化产品贸易服务,降低外贸企业贸易运营成本,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推动本地区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自贸区创新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二、征集范围
(一)金融机构优质产品
银行类:进出口贸易融资产品(如信用证融资、出口押汇、 进口代付等)、跨境结算产品(如多币种结算、跨境人民币业  务等)、贸易融资担保、供应链金融服务、外汇交易及风险管  理产品(如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
保险类: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关税保证险、跨境电商保险、货运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各类与外贸相关的保险产品。
融资担保类:为外贸企业提供的仓单抵押担保、产品质押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以及其他融资性担保等担保服务产品。
(二)外贸生产企业优质产品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绿色环保、符合国际市场需求和标准的各类外贸产品,涵盖工业产品、农特产品、手工艺品等领域,重点征集高新技术产品、特色农产品、文化创意产品等。
(三)相关要求
1.上述征集的关于涉外贸服务的金融机构和内外贸生产企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有相关促进外贸领域企业一体化发展的创新性方案,也可以一并递交。
2.本次征集在国家商务相关政策范围内组织实施,各类能够助力外贸发展的金融服务机构、内外贸生产企业,以及涉外贸金融产品、实体产品均可申报。
3.征集实行定期征集制度,后续将依据政策更新,持续优化征集规则与服务内容。
三、申报条件
(一)金融机构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具备相应的金融业务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完善的业务管理、风险控制制度,能够提供持续、稳定、优质的金融服务。
4.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具有特色和优势,能够满足外贸企业多样化的需求。
(二)外贸生产企业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
2.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目的地国际市场相关标准和要求,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
3.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环保违法、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能够积极适应市场变化,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服务。
四、申报材料
(一)金融机构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银行机构的企业和产品介绍资料,包括产品名称、特点、适用企业、办理要件和流程、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
6.保险机构和企业产品介绍材料,包括产品条款、备案费率、适用企业、办理要件和流程、收费标准、统一理赔要件、服务时限承诺。
7.融资担保产品介绍,包括针对外贸企业融资主要担保产品、收费标准、组合担保创新成功案例、其他相关创新组合担保证明材料。
8.企业服务团队,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技术、业务等负责人组成团队。
(二)内外贸生产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等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产品图片、产品详情、样品(如有)、使用说明书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得的荣誉证书、行业认证等。
6.企业服务团队,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技术、业务等负责人组成团队。
五、有关说明
1.本次征集为公益性入库遴选,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入库主体信息将纳入外贸综合服务资源库,仅为推动全区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选用。
2.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
3.入库不构成财政资金支持承诺、业务合作担保,供需双方自主对接、自愿开展业务合作。
4.有意向的金融机构和外贸生产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为PDF 格式)报送至商务厅指定 地点,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5.遴选无异议的企业,商务厅指导“蒙贸通”外综服平台与金融机构和外贸生产企业接洽合作,入围企业和产品将入驻外贸金融服务平台和内外贸一体化商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晗、苏清武
联系电话:4894950、15148046166
电子邮箱:suqingwu@mengmaotong.cn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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