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18年第67号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8〕60号),我署制定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相关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企业使用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申报,按照此报文格式生成电子数据报文,联调测试、接入等工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16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17〕20号办理。
本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rar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地址:
https://share.weiyun.com/5hZ5u51
新变化早知道:
8月1日起,新报关单将由竖版改为横版,套打格式改为普通打印(即以后不用领用报关单,可直接用A4纸打印)。
1. 新增境外收货人申报项目
名词解释:境外收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
填写要求:名称+编码
名称必须为英文,编码是指AEO编码(AEO互认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才有),填报样式按照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公告要求填报。
如新加坡AEO企业填报样式为SG123456789012、韩国AEO企业填报样式为KR1234567,反之非AEO互认企业就免填报。
2. 取消填报10位海关注册码
一律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直接输入中文名称让系统反填信用代码),为了方便输入,故需要让企业在报关单上提供准确的18位信用代码。
3. “包装种类”改为“填报所有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包括“运输包装和其他包装”。其中,“运输包装”指提运单所列货物件数单位对应的包装,如托盘的材质;“其他包装”包括货物的各类包装,以及植物性铺垫材料等,如产品外包装的材质等。
4. 新增“无标记唛码的填报N/M”
之前这项是免填,现在需要填报N/M。
5. 新增“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和“集装箱货重”的填报
“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是指一个集装箱所装货物对应品名栏中的哪几项货物。
如:APLU4116601箱号装载了项号为1、3和5的商品时,应在“商品项号关系”录入“1,3,5”(用半角逗号分隔)。
为了加快通关效率,所以必须让客户每票单子提供清楚的分箱数据,以便在申报时按分箱数据录入集装箱对应商品项号。
6. 商品编号由10位改为13位
增加填报3位检验检疫编码,对于不涉检的商品怎么填报3位检验检疫编码还在商讨中,只能等实际操作了才了解。
7. 境内货源地由表头填报改为表体填报
就是每个品名后面可对应货源地,实现多个货源地的申报,涉及到多个货源地的单证,需要企业提供货源地分别对应哪个品名的信息。

新版报关单样式 ↓

新版报关单除了将原有竖版报关单格式调整为横版报关单格式外,显著的变化是增加了境外收发货人栏。
为配合全国海关新舱单系统的实施,做到舱单,提单,报关单,三单信息一致!由此将有效杜绝无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或个人从事国际贸易,受联合国制裁国家及企业从事国际贸易。
同时银行结付汇也将严格比照报关单提单等纸面信息中的收发货人进行收付汇业务,从而精准服务经济,从制度上杜绝违法买单,变相偷逃国家外汇监管的情况发生。望各企业及货运代理做好新政策的准备工作。
文章来源: 壹叁外贸
声明: 本公众号不以商业盈利为目的,若我们引用了未注明作者或出处的观点和数据,您可以与我们联系;我们会补上作者及出处,感谢您的辛勤创作。
本讯仅供交流和参考,据此决策引起的任何风险和法律责任,由读者自行承担。更多信息请联系正丽供应链,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欢迎关注“正丽供应链”官方公众号!
搜索微信号“zhengligyl”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添加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