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道谁首先那样说的,微商与自媒体成为了亲兄弟。自媒体最近几年的确发展迅猛,内容创作者也越来越多,但是我们也看到平台资源就那些,绝大多数人会成为炮灰。对于微商来说,与自媒体没有必然的联系。

我们想看一下当今自媒体的现状,有一部分人是创作团队,真正坚持在原创第一线,且受到平台资源的倾斜支持,这样的存在极少数。绝大多数自媒体只是充实平台的空间资料库而已。
尤其是一些新晋的自媒体平台,相信大多数作者对这句话更是体会颇深了。另外自媒体还有一个畸形现象,就是拿来主义、相互抄袭,比如对电视剧或者电影的片段剪辑,按道理来说这都是侵权的举动。在当前阶段,平台方只是睁一眼闭一眼而已。

自媒体只是微商的辅助工具,但不是必然工具。没有自媒体,你一定可以做好微商。况且自媒体对微商还有诸多限制,比如不允许在文中加推广信息,不允许添加联系方式等等。这些无疑宣告了自媒体与微商并非同路。
自媒体不等于内容创作,内容创作涵盖的方面更广。很多人将内容创作等于自媒体,这也是不对的。你可以创作内容为微商服务,却不必去搞自媒体。如果你真的想通过自媒体吸粉,最好的途径就是花钱买广告位置了,这样也没有违规的说法了。不过,投入也很大,初创品牌还须三思而后行。
从自媒体有人提出了自明星,但是实际情况却是自明星很少,更多的自明星其实是所作领域的专家人物而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明星就是一个概念而已。

微商最初就是从微信这块土壤上成长起来的,移栽到其他地方未必能活。只能说其他的平台模式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但非必要手段。如果你能够将辅助手段运用的炉火纯青,那也如虎添翼,但是毕竟是少数人。建议绝大多数人不要这样做。
你可以用自媒体去宣传某种意思,却很难直接解决中间环节服务,所以中环环节服务就是成交流程、成交话术、跟踪服务等等。如果可能,我不太建议任何人通过免费的自媒体方式去获取资源,正所谓巢好鸟自来,将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就是真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