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关处理个人信息要遵守相关规定
除此以外,海关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是海关开展行政执法所需要的,不得超过业务范围开展信息收集活动,不应当超过海关工作的实际需求。在处理信息时,例如数据处理量、储存时限、加工程度、使用范围等,不得过度处理,必须与海关执法工作的基本目的相适应。在达到执法目的之后,必须要立刻停止信息搜集工作和信息传输工作。
海关如发生个人信息泄露、被窃取、滥用、篡改等事件,海关需要对信息主体承担相应的赔偿并作出补救措施,涉及工作人员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跨境电商盗用个人信息要负责
问:随着跨境电商的繁荣,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国外的商品,在购买过程中,很多消费者也都遇到过商家要求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以便清关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保证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呢?
答:根据《民法典》第1014、1034、1035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
海关提示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购买进口商品时须提供身份信息,以享受购买额度。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快件运营人等企业应妥善保管这些个人信息,对盗用、假冒消费者名义非法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海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随意泄露个人信息的,移交地方主管部门处理。
小贴士
对此,海关也提醒广大群众,为了确保个人身份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额度被占用,中国电子口岸(chinaport.gov.cn)推出网上查询个人年度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个人额度功能,消费者点击“个人额度查询”中的“已消费金额”,便可随时查询个人消费记录明细。如发现有被盗用的情况,可向海关反映并申诉。
供稿: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来源: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