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电票的开票试点已经增加到27个省市:
此次新增加试点省份下发的文件与之前相比,最大的变化点是增加了两类新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这标志着我国数电发票的票类,一共达到了四种,即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新样式将于10月1日启用:
1、数电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2、数电票(铁路电子客票)







四、以下我们以“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票”为例,来说明一下发票开具的信息填写步骤:
(1)填写【购买方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开具普通发票的,仅【名称】为必填项。
(2)填写【开票信息】:【项目名称】【金额(含税)】【税率/征收率】【税额】四项为必填项。

(3)填写【特定信息】:货物运输服务的特定信息,需要填报【运输工具种类】【运输工具牌号】【起运地】【到达地】【运输货物名称】。如下图:

PS:选择【特定业务】的,才需要填报特定信息。该部分特定信息相当于目前部分纸质版发票必须填写的备注栏内容。
五、信息填写完毕后,确认无误,选择【发票开具】即可。


情形一:开票方开具全电发票后,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如下图:


二、选择【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录入相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后,点击【查询】

三、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四、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五、《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情形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
一、受票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才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确认操作如下: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如下图:

(2)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3)点击【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

(4)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确认成功。
二、受票方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确认操作如下:
(1)在菜单中依次选择【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进入如下界面。

(2)选择“待确认”,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识别号,点击【查询】。

(3)查询结果显示如下图所示:

(4)向右拖动滑动条,点击【操作】。

(5)弹出窗口,如下图所示:

(6)在弹出窗口中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数据是否正确,向下滑动竖型条,进入界面。

(7)核对无误后点击【同意】按钮。

三、《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三、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取得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