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
1.申报前,当月发票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发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发票总额度;
2. 完成申报且比对通过后,恢复当月授信额度。
02
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
1. 季报企业不在季报月,每月月初自动恢复授信额度
2. 在季报月(1月、4月、7月、10月 ),申报前发票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发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发票总额度;完成申报且比对通过后,恢复当月授信额度。


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为例,
第一步,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第二步,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点击【发票额度调整申请】。

第三步,进入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点击【新增申请】。

第四步,填写“申请额度调整类型”“发票额度短期调整类型”“有效期起止”“申请调整额度”“申请理由”等栏次,打*的为必填项。
附件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固定资产情况表、其他材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上传,点击【申请】即可。

第五步,等待审核,后台在收到纳税人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页面查看申请记录及审核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