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我们看看专业分包单位直接雇佣农民工所涉及的个税社保如何规避的具体操作方法。对于专业分包单位直接雇佣农民工的用工形式,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必须由总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发放给农民工个人,但由此产生农民工工资的个税谁来申报?谁来代扣代缴呢?从而引发的社保缴纳义务又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总包单位代发专业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由此产生农民工工资的个税谁来申报和谁来代扣代缴这两个问题。
总包代发专业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的,专业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薪金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具有实际决定权,根据税法规定分包单位为农民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因此,由专业分包单位全员明细申报,并代扣代缴农民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其次,我们来看专业分包单位直接雇用农民工的用工形式下,按新支付条例的规定,这种用工模式的农民工与专业分包单位之间已经构成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