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云擎”—国食出海风向标
(韩国篇)
本期小关将带大家共同分析
2026年一季度韩国法律法规动态
及监管措施变化
梳理汇总WTO发布的SPS通报情况
结合韩国对我国出口食品通报情况
提出出口合规风险提示
PART 01
法规标准变化情况
一季度韩国制修订法规、标准、技术要求,主要内容为:
1.调整农药残留标准
新制定多菌灵(Carbendazim)等21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并修订氟吡菌胺(Fluopicolide)等5种农药残留限量。其中严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要求见下表。
2.修订食品标签要求
拟扩大转基因食品标签管理范围,将酱油、食糖、食用油脂纳入管控。上述产品若使用转基因原料,即便终产品未检出转基因 DNA 及蛋白质,仍需按规定标注为转基因食品。同时规范盲文标签管理,明确其触觉标识、尺寸及内容要求:须设置触觉标识,标识为边长不大于18mm的正方形,标注内容包含产品名称、二维码等核心信息。
PART 02
发布SPS通报情况
一季度韩国通过WTO发布食品相关SPS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拟修订《食品标准和规范》
拟修订食品中敌磺钠(Fenaminosulf)、噻嗪酮(Buprofezin)等127种农药以及兽药保泰松(Prednisolone)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限量要求严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详见下表。
拟修订《食品添加剂标准规范》
拟调整三氯蔗糖等6种甜味剂的使用食品类别、最大使用量等要求。将三氯蔗糖在糖果中的最大使用量调整为0.58g/kg,严于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最大使用量1.5g/kg的要求;收紧乙酰磺胺酸钾使用标准,面包、糕点等16类食品限量统一设定为0.35g/kg以下。此外,拟新增、放宽多项营养强化剂使用规定,准许柠檬酸锌、糖酸亚铁作为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普通食品及保健食品;将氟化钠的使用范围放宽至全部特殊医学用途食品。
PART 03
调整对我国出口食品监管措施
一季度韩国发布加强对首次进口农产品进行农残项目的检测要求,涉及4类农药、7类农产品。部分限量要求严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详见下表。
此外,针对我国输韩蔬菜产品、坚果及籽类产品、含花生四烯酸的产品,发布加严检验措施,涉及农药、生物毒素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农药残留项目
加严检查我国相关企业生产的毛豆、豆类加工品、加工豆制品(仅限100%大豆及青豆)的灭蝇胺(Cyromazine)项目。
生物毒素项目
加严检查我国出口含花生四烯酸产品中的芽孢杆菌毒素;加严检查我国相关企业生产的花生或坚果制品中的黄曲霉毒素。
PART 04
风险提示
结合一季度我国输韩食品被韩国通报情况,风险提示如下:
1.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需重点关注
一季度输韩食品通报最多的问题是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中防腐剂问题最为突出,主要表现为违规添加丙酸、苯甲酸等物质。我国规定多数食品中丙酸限量为2.5g/kg以下,韩国除面包、奶酪外要求食品中丙酸限量为0.1g/kg以下;我国泡菜等腌渍菜中苯甲酸限量要求为1.0g/kg以下,韩国限量要求为0.2g/kg以下。此外,还需满足韩国食品添加剂法规关于原辅料中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相关要求。
2.农药残留问题需持续关注
一季度农药残留不合格通报主要涉及蔬菜类、干坚果类产品,超标项目集中为噻虫胺(Clothianidin)、噻虫嗪(Thiamethoxam)、多菌灵(Carbendazim)3种农药。上述农药在有关类别食品中的韩国残留限量标准均严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详见下表。提示出口食品企业,密切关注韩国《食品法典》《食品标准和规范》(查询网址:https://various.foodsafetykorea.go.kr/fsd/#/)的最新要求,严格按照韩国限量要求管控生产并强化自检。同时密切跟踪韩国拟修订的敌磺钠(Fenaminosulf)、噻嗪酮(Buprofezin)等12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调整动态,提前做好生产管控、原料筛查等合规应对工作,规避出口风险。
3.品质控制需提升
建议各油炸食品、油脂生产企业重点防范产品酸价超标风险。酸价超标主要源于原料油脂品质不佳、油炸温度过高、加工时长过久、存储不当等因素。企业可通过严控原料准入、优化生产加工工艺、采用充氮气保鲜等方式,全方位管控生产及储存环节,有效规避酸价超标问题。
当前夏季来临、气温持续升高,食品变质风险显著增加,各出口食品相关企业需进一步强化运输全流程保鲜管控,落实冷链及储运防护措施,保障出口食品品质。
来源:济南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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