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尽管数字化已主导日常生活,且五分之一的私人消费在线上完成,但主流经济界仍固守过时结构或忽视平台经济规模。事实上,被低估的企业往往成长为巨头:B2C电商实际销售额比此前公布的在线零售额高出约四倍。
B2C销售额涵盖在线旅游、票务、DSL合同、在线银行保险、媒体下载及约会服务等电子中介业务。例如,Apple iTunes在德国市场的销售额可能高达10亿欧元,且常因统计口径被遗漏;订阅收入同样常被忽略。
此外,配送费及相关销售服务虽与商品交易相关,却未归入在线零售。除Amazon Prime在德国约15亿欧元的费用外,Netflix估计也有17亿欧元营收来自德国市场。
市场平台凭借丰富选品和直接比价优势,成为客户首选入口及高效产品搜索引擎。尽管其本质是中介而非零售商,但真实的在线零售确实发生在平台合作伙伴之间。然而,随着平台份额增长,部分调研机构及传统零售商误判电商已达顶峰。
随着Google Shopping和Instagram Shopping的出现,全球平台在前端封闭了界限,营销资源主要集中在“Google Shopping与Amazon入驻”之间。同时,Booking.com、Uber等平台也在细分领域设立“检查站”,通过收取通行费实施新型“过路费”模式。
在线销售额被严重低估
人们通常假设市场平台上未发生在线交易,导致相关营收未被统计。无论是EHI排名还是Destatis数据,均未涵盖平台GMV;联邦统计局甚至规定,实体零售商的平台及在线销售额未达总销售额一半时不予统计。
必须明确:实体零售商的在线交易及所有市场平台的GMV均属于在线销售额。区别仅在于,市场平台作为中介依靠佣金生存,但其背后始终是卖家支付的真实在线交易额。
许多卖家(包括eBay顶级卖家)仅在平台上经营,无需自建网店。这些由卖家实现的销售额绝不可忽视,但目前德国统计数据均未包含Amazon实际市场销售额及eBay中介的实际在线销售额。
数据显示,eBay在德国佣金收入约10亿欧元,对应净贸易额至少120亿欧元,即合作伙伴在线销售额约110亿欧元;Amazon Germany相应的在线贸易额可能至少为160亿欧元。
统计学家落后于形势
结论:面对平台经济的蔓延,核心问题不应仅是传统供应商的数字能力,更应是统计人员自身的数字准备度。商业市场研究难以将数字颠覆融入数据体系,导致电商真实规模被低估。
这源于对平台经济、新商业模式及数字化行为变化的理解缺失,以及固守过时结构的思维定势。当五分之一私人消费已在线上进行时,市场调研机构显然滞后。即便在线零售发展25年后,数据依然混乱。因此,加速数字成熟度、消除研究与统计中的数字壁垒至关重要——贬低电子商务的努力已然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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