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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C 判例:想退出就趁早,别等授权

UPC 判例:想退出就趁早,别等授权 谁都能做的涉外专利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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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UPC 上诉法院 Sidel v Omnia 案:授权前的不侵权之诉可受理,事后的 opt-out 无效。退出 UPC 的决策时点,从授权日提前到了申请公开日。

判例解读 · 统一专利法院

一纸诉状锁死退出权:
UPC 上诉法院确认,授权前的不侵权之诉照样受理

01一个被普遍默认的"安全期",这次被判没了

很多申请人心里都有一条默认时间线:欧洲申请慢慢审,等授权公告前后再决定要不要退出统一专利法院(UPC)的管辖——毕竟第 83(3) 条明文允许对"专利申请"办 opt-out,授权前任何时点都来得及。

2026 年 9 月 21 日,UPC 上诉法院在 Sidel v Omnia(UPC_CoA_90/2026)里把这条时间线拦腰截断:专利还没授权,对方就可以去 UPC 起诉;只要对方起诉在先,你事后的退出就是无效的。

案子的当事人是两家包装灌装设备企业:法国 Sidel 与意大利 Omnia Technologies。争议核心是 Sidel 的两件欧洲专利申请 EP 4 594 194 和 EP 4 624 351。


胜负手在开头:3 月 3 日起诉在前,4 月退出在后——顺序一旦如此,结局已定


02要点一:专利还没授权,UPC 凭什么管?

2026 年 3 月 3 日,Omnia 向 UPC 中央庭(巴黎)起诉,请求就其贴标模块产品获得不侵权宣告(declaration of non-infringement)。问题在于:起诉那天,两件涉案专利一件都还没授权——其中 EP'351 的 R.71(3) 授权通知,要等到 3 月 26 日、也就是起诉 23 天之后才发出。

Sidel 的抗辩看似很有道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UPCA)第 32(1)(b) 条写的是"专利",没写"专利申请",所以 UPC 对涉"申请"的诉讼没有管辖权。

上诉法院没接受。法院的读法是:按起诉状的真实意图来解释诉讼请求。Omnia 请求宣告的并非"申请"本身,而是这些申请授权之后所预期的专利的不侵权——条文里的"专利",装得下这个请求。起诉时还没授权这一事实,并不剥夺 UPC 的管辖权。

至于"授权前就起诉是不是太早",法院把它归入可受理性(admissibility)问题,而非管辖权问题——而《法院程序规则》(RoP)第 19 条的程序异议清单是封闭式的,可受理性不在其列。也就是说,Sidel 连用程序异议主张这点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在实体审理中继续争。

一句话记住

管辖权看"请求针对什么",不看"请求提起时专利成熟了没有"。一审 5 月 7 日驳回异议时走的还是另一条路(答辩期前授权即可);上诉法院换了更稳的论证,结论殊途同归。

03要点二:退出权为什么没了——"已有诉讼"包括不侵权之诉

真正有杀伤力的是第二个结论。UPCA 第 83(3) 条:只要没有诉讼已向法院提起,申请人或权利人就可以退出 UPC 的专属管辖。Sidel 正是 4 月补办了 opt-out——比 Omnia 起诉晚了一个多月。

上诉法院明确:第 83 条里的"诉讼"涵盖第 32 条列出的全部类型,不侵权宣告之诉也在内。Omnia 起诉在前,Sidel 事后的退出无效,无法把这两件专利从 UPC 的专属管辖里捞出来。

法院还补了一句相当扎心的话:Sidel 本来随时可以退——第 83(3) 条从未禁止对"申请"办退出,它只是晚了。

这带来一个此前少有人认真对待的推论:从申请公开到授权,这段时间不再是"无风险的安全期"。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在授权前抢先进 UPC,用一纸不侵权之诉把一件尚在审查的申请"锁"进 UPC 管辖——权利人连选择逃走的余地都没有。

04对中国申请人:退出策略要整体前移

这个案子的启示不复杂,但每一条都落在动作上:


opt-out 免费、对申请即可办理、事后还能撤回——真正稀缺的资源只有时间



  • 想避开 UPC 的,公开后就尽早退出。
    opt-out 免费、对申请即可办理,拖延换不来任何好处。Boult 的建议很直接:打算退,就在申请公开后尽快办。

  • 发警告信之前,先查自己的退出状态。
    RoP 第 61 条允许对方以"被主张侵权"为由反手提起不侵权之诉——没退出就发停止侵权函,等于主动把选择权递给对方。本案里双方恰好就有警告信往来。

  • 反向用法:想给竞对的在审申请"清场",也可以抢跑。
    若对方尚未 opt-out,可在授权前进 UPC 提不侵权之诉锁定管辖——这对被盯上的一方是风险,对进攻方则是新工具。

另外提醒一点:退出与否,过去更多被当作一道财务题(统一专利年费口径 vs 经典欧洲专利多国年费),授权时再算也来得及。这个案子之后,它先是一道时点题——安全性维度一旦失守,财务算得再精也用不上了。

本篇要点:UPC 上诉法院确认,不侵权宣告之诉可在专利授权前受理(Art. 32(1)(b),按诉请真实意图解释);已有诉讼在先,事后 opt-out 无效(Art. 83(3))。退出 UPC 的决策时点,实质上从授权日提前到了申请公开日。欧洲申请组合里有"绝不想进 UPC"的成员,就该尽早办退出。

数据来源


  • 官方
    UPC 上诉法院裁决 Sidel Participations v. Omnia Technologies et al., UPC_CoA_90/2026(2026-09-21 Order,含 Key Takeaways 与可下载判决原文):upc.law/decisions

免责声明:本文为公开信息整理与一般性讨论,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是否退出 UPC、何时退出,涉及费用、维权路径与商业策略的综合权衡,建议结合具体案情咨询具备资质的专利代理师或律师。裁判观点以 UPC 官方公布的判决原文为准。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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