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CBP拟收紧低价值货物入境合规要求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于2026年10月8日发布联合公报,就低价值货运(Low-Value Shipments)提出拟议规则通知。新规旨在全面收紧价值2,500美元及以下货物通过非正式入境渠道(Entry Type 11)的合规要求。
近年来,随着美国取消小额免税政策,大量原属简易通关的低价值电商产品涌入非正式入境渠道,导致进口量激增。此次调整主要针对以下核心领域:
非正式入境类型11(Entry Type 11)重大调整
取消申报宽限期:废除货物抵达后15天内申报的宽限政策。新提案强制要求在进口之日或之前完成电子化预申报。
新增数据项要求:若最终收货方与入境摘要上的信息不一致,必须补充提供最终收货方的准确名称和地址。
特殊关税货物利好:针对受Section 232等特殊关税影响、价值在251至2,500美元之间的货物,新规允许其继续使用非正式入境流程,无需转为复杂的正式入境程序。
设立电子非正式邮件入境类型13(Entry Type 13)
针对通过国际邮政网络进入美国、价值2,500美元及以下的货物,将建立全新的Entry Type 13类别,以全电子化流程取代现有的纸质及电子工作表模式。
强化数据追踪:申报人需提供托运人/发件人信息及万国邮政联盟(UPU)S-10包裹追踪号;承运人必须在舱单中同步提供该追踪号,以便CBP核对进口日期。
逾期处理机制:若进口后15天内未完成电子入境申报,邮件将被视为“自愿放弃”,由美国邮政服务(USPS)依法销毁或退回。
强制担保与违约金制度
强制购买海关担保:打破低价值货物免担保惯例。新提案要求所有Entry Type 11及新增的Entry Type 13非正式入境申报,必须持有基本进口和入境担保(Customs Bond)。
明确违约金标准:违反担保条件的清算违约金最低设为1,000美元或货值较高者;涉及违禁品或酒精饮料的,罚金为货值的3倍或1,000美元取其高。
规范报关行资质要求
对于非所有者或非购买者的收货人(如境外邮政运营商、货运代理等),在办理价值2,500美元及以下的非正式入境业务时,必须指定持证报关行作为记名进口商,以确保申报责任主体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