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览
- 慕尼黑地方法院裁定,仅注明居住地址并不构成解约理由。
- 房东必须具体证明居住用途已被超出,例如通过客户来访。
- 该判决增强了那些在住所内经营对外影响较小的在线商店的租客的立场。
据Augsburger-Allgemeine.de报道,从租赁公寓经营在线商店不会自动面临解约风险。慕尼黑地方法院裁定,仅在网站信息页(Impressum)中将居住地址标注为营业地址,尚未超出允许的居住使用范围。房东必须具体证明界限已被突破——例如通过客户来访、员工在公寓内工作或存放待售商品等。关键在于商业活动实际上是如何开展的。
租赁公寓中的在线商店:不会自动导致解约
根据慕尼黑地方法院的一项判决,从自己的租赁公寓中经营在线商店的人不必仅仅因此就担心被解约。据Augsburger-Allgemeine.de报道,仅将居住地址用于商业用途不足以自动终止租赁关系。法院明确指出:个案分析而非笼统判决仍是核心标准。
在具体案例中,涉及的是一个从出租给居住目的的公寓中经营的商店。关键不仅仅在于居住地址在信息页中被列为营业地址。慕尼黑地方法院认为,单凭这一声明本身并未超出允许居住使用的界限。因此,该判决加强了那些从住所内组织对外影响较小的商业活动、且未实际以合同约定之外的方式使用该住所的租客的立场。
对房东而言,由此产生了一项明确要求:他们必须具体证明对房屋的使用超出了居住范畴。因此,不能仅凭有商业登记或在信息页中使用地址这一事实来支持解约。需要的是可追溯的依据,表明房屋确实被像商业运营一样使用。租客联盟指出的这项判决案号为419 C 2331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