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厦门市2026年第三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创智信科技咨询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及我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家级高企)认定工作安排,我市已开展了两批次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受理工作。应企业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2026年第三批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见《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工作组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原文链接: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606/t20260618_3001973.htm)。
网上系统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一)上述申报截止时间以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系统提交为准,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为避免临近截止时间系统不稳定导致无法填报及提交,请申报企业合理安排时间,抓紧组织申报;
(二)我市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全程无纸化,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仅需完成系统申报材料提交。鉴于高企认定申报系统将定期清理历史申报数据,建议企业自行留存2-3份纸质申请材料档案。
(一)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不需要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市高企认定专项工作组从未授权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有偿服务,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或个人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如称其有关系、包过等说法)。市科技局将严格处理虚假包装、数据造假等行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资格,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国家级高企税收优惠及国家级高企财政奖励资金,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失信惩戒;
(二)我市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的培训、辅导、咨询及受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厦门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及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提供无偿服务,其所开展的辅导培训、咨询、受理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或变相索贿等违纪问题,请向市高企认定专项工作组(市科技局)投诉举报;
(三)为提升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市高新协会可免费为企业提供申报辅导服务。为减少企业现场等待时间,协会已开通微信预约辅导服务,申报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即日起至每批网上申报截止日前可到“厦门高新协会”微信公众号→“服务专栏”→“预约服务”进行预约,并在约定的时间将系统导出申报材料初稿及相应附件送至市高新协会享受免费辅导修正服务。
咨询电话:2025913、2032126、2053362、2052826、2108271、
2052621、2025871、2053981、2022260
责任处室:市高企认定专项工作组 (市科技局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
附件1:厦门市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系统操作指南(2026年版).doc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办理指南.pdf
附件3:厦门市国家级高企认定系统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范本(2026年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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