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支付宝“深圳市税务局”生活号、自助终端等单位和个人社保费缴纳相关功能已恢复使用,办税服务厅及政务服务大厅单位和个人社保费缴纳相关业务已恢复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6年10月9日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社会保险费处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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