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
《关于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6〕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就业方面)经办细则》的通知(川人社规〔2026〕2号)。
01
适用对象
取得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完成2025年年度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02
适用条件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成功推荐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03
适用标准
按每人4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
2027年3月31日前
《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补贴(就业方面)申请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工企业、劳动者三方签字盖章的推荐就业证明材料。
各县市区、园区就业部门
市本级:0816-2370622
涪城区:0816-2333831
游仙区:0816-5037313
安州区:0816-4336380
江油市:0816-3265254
三台县:0816-5222451
盐亭县:0816-7220478
梓潼县:0816-8213885
平武县:0816-8825655
北川县:0816-4775517
科新区:0816-6335790
经开区:0816-8130045
仙海区:0816-2173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