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尽管电信运营商持续施压,谷歌、Meta、Netflix、微软和亚马逊在即将出台的欧盟《数字网络法案》中仅适用自愿性框架,无需遵守针对电信运营商的强制性监管规则。
法案背景与核心争议
法案定位:《数字网络法案》是拟议中的欧盟电信改革框架,旨在现代化境内数字及电信基础设施监管。需注意,该法案聚焦基础设施层面,不同于面向消费者的《数字服务法案》。
电信运营商诉求:推动强制付费谈判
欧洲电信运营商认为自身面临过度监管且投资不足,主张大型科技公司应分担网络成本。运营商指出,特定平台流量占互联网使用量巨大份额,因此推动欧盟建立强制性谈判机制,要求在线平台承担部分网络扩展费用。
监管定调:确立自愿合作机制
针对上述诉求,欧盟方面已明确回应不会实施强制措施。一位欧盟发言人表示,相关方将被要求在欧盟电信监管机构组(BEREC)主持下自愿讨论合作事宜,这属于最佳实践机制,不会增设新义务。
行业观察:运营商盈利状况良好
从商业逻辑看,这一决定具有合理性。德国电信、西班牙电信、法国电信、沃达丰和意大利电信等顶级欧盟电信提供商去年均实现数十亿欧元利润,财务状况稳健,并未陷入经营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