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 门 工 学 院
「宣传与馆园教育处」出品
从工业时代教育目标分类法到智能时代育人目标罗盘
——厦门工学院高阶教育融合法的理论坐标与实践路径
教育与人才资源处处长 王林
“自主学习,独立思考,融通运用,学会创造”,是厦门工学院李德文董事长为学校人才培养确立的高阶教育目标。在董事长看来,高阶教育是相对传统的知识传授模式而言的:它聚焦学生高阶思维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进行深度学习[1]。学校将这一目标及其实施体系,命名为“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简称“学习、思考、运用、创造”。全文循着一条线索展开:先厘清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的理论坐标与时代意涵,再讨论其实现载体——项目制改革,最后讨论与之配套的两项保障——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改革与教师评价体系改革。
坐标
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的理论定位与时代意涵
(一)布鲁姆分类法:一把卡尺
1956年,美国教育学家布鲁姆主持编撰《教育目标分类学·认知领域》[2],首次把混沌一片的“认知”切分为可以辨认的层级。2001年,由认知心理学家和课程专家组成的团队发布修订版[3],将名词化的层级改造为动词化的认知过程,形成今天通行的六级十二字结构:“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创造”。修订版的贡献在于:1)确立了认知层级的梯度关系,使“高阶”与“低阶”有了可比较的尺度;2)提供了动词表,让教学目标准确可写、可测、可评。正因如此,这一分类法至今仍是课程设计与教学评价的通用语法——它是一把卡尺,用于回答“这项任务、这个目标处于认知的第几层”;撰写课程目标、设计评价量规,都靠它来操作。
(二)从六个层级到四条目标
把厦工高阶教育的四条目标与布鲁姆的六级结构逐层对照,同构关系相当严整。学会创造对应最高层级的“创造”,居于金字塔顶端;独立思考对应“分析”与“评价”,先拆解结构、辨明证据,再形成判断;融通运用对应“应用”,而要求高于布鲁姆的原义,属于远迁移;自主学习则不对应任何单一层级——它属于学习者的元认知层面(元认知即对自己思考与学习的监控与调控),也是贯穿全程的引擎。六级结构由此归并为四条目标:“分析”与“评价”合为独立思考,“应用”升为融通运用,“创造”直取最高一层,“记忆”与“理解”则不另立目标——它们是高阶的地基,而非高阶本身;自主学习则不取层级,而贯注于四者之始终。
这一同构并非附会,在董事长的论述中有直接印证。他在《大学教育的回归与前行》中将高阶教育的目标指向“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创新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综合应用能力等高阶能力”,并要求“引导学生超越简单的知识记忆和理解,深入开展分析、综合、评价、创造等高阶思维活动”[1]。两组表述可以一一对应:批判性思维即独立思考,创新思维即学会创造,问题解决与综合应用即融通运用;而这一“超越”,以自主学习为前提。“分析”“评价”“创造”皆为布鲁姆分类法高层级的原词:董事长阐述高阶教育,用的就是这套分类法的语言。
不过,以上同构只在认知高度的分布上;就各层级的关系而言,还有两处不能简单对应的地方。
其一,是自主学习。布鲁姆修订版把知识维度分为事实、概念、程序、元认知四类,元认知知识位于顶端[3];而自主学习除却“知道如何学习”,还有动机激发、意志调控与自我监控,这部分属于情感与意志领域,是布鲁姆认知域分类法原本不覆盖的地带。要理解它,需要借助自主学习理论中的“计划—执行—反思”循环[4]。因此,自主学习在结构上无法对应金字塔的某一层,它是其余三个目标得以达成的前提。
其二,是融通运用。布鲁姆的“应用”指把已掌握的程序用于相对熟悉的情境,属于近迁移;“融通”要求打通课程与学科边界,在新情境中重组知识结构,属于远迁移。二者不在一个难度量级上。由此推及教学设计:仅仅布置“练习题式”的应用任务,并不能达成融通;必须人为制造陌生的、综合性的情境,让学生不得不调用多条知识线索。
这两处的分量,不在难度,而在结构——它们决定了四条目标之间是何种关系。先看布鲁姆:六个层级彼此独立,逐级上升,各自成立,人可以长于记忆而拙于创造,二者并无必然关联。四条目标则不然。自主学习既已越出认知域,就不能与其余三者并列而居——它是三者得以发生的前提;融通运用既已越过近迁移,就不再是“应用”的简单加码,而必须调用多条知识线索,因而反过来依赖其他目标的支撑。由此可见,四条目标并非四个独立的台阶,而是相互包含、相互依存:没有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无从发生;没有独立思考,融通运用会退化为机械套用;没有融通运用,创造也只是空中楼阁。
更根本的一层是,思考、运用与创造,本质上都是学习——思考是对已知的重新审视,运用是把已有知识置于新情境中重组,创造则是重组之后生出的新形态,三者都以学习者持续的认知投入为前提。四者既然同源,其关系便不是一条单向的阶梯,而是一个闭环:学习走向思考,思考走向运用,运用走向创造,而创造的成果又回到学习,成为新一轮学习的对象,其动力又源于创造——如此首尾相衔,构成一个自我强化的多轮循环。“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中的“融合”一词即取义于此:一则四者同源,本就出于同一育人过程,故能融为一体;二则自主学习越出认知域、融通运用越过近迁移,均有外溢,故必须融合而非并列。四条目标不是四种彼此分立的能力,而是同一育人过程融合为一的四个侧面:就认知高度而言,它们自下而上依次递升,正对应自主学习、独立思考、融通运用、学会创造四者;就结构关系而言,则首尾相衔、互为表里。于是,课堂重心必须从“记忆—理解”这一传统讲授法的舒适区整体上移(厦工高阶教育四条目标与六级结构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与布鲁姆六级结构的对应关系
(三)从工业时代走向智能时代
布鲁姆分类法带有工业化教育的印记。它诞生于行为主义鼎盛、高等教育大规模扩张的年代,把人的认知拆成可分层、可测量、可逐级检验的阶梯,与工业时代教育标准化培养、批量化检验、效率优先的底层逻辑同构。金字塔近似一条质量检验流水线。
然而这只是分类法的一面。布鲁姆分类法本身,一直在自我修正。其一,布鲁姆本人并不认同把人当作零件来筛选,他后来提出的“掌握学习”,以及1984年那个著名的“两个标准差问题”(接受一对一辅导的学生,成绩比常规课堂学生高出两个标准差[5]),指向的都是个性化教学。其二,2001年的修订版已经把“创造”从认知过程的末位移到顶端,这本身就是对知识经济时代的回应。受时代局限的,是分类法的使用方式——标准化考试、可测目标、批改流水线,而非分类工具本身。
这一自我修正的主旨,与李德文董事长的判断暗合。董事长反复强调,AI绝非教育的替代品,而是赋能人才培养的新引擎;教育变革亦不离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其要义在于范式升级而非推倒重来。技术承担可标准化的部分,教师把精力转向机器做不到的部分——激励、诊断、点拨与人格熏陶。他同时要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AI、不过度依赖AI,借助AI拓展认知边界,培养AI素养与创新能力[1]。
如果说长期以来争论的是如何使用这把卡尺,那么到了智能时代,改变则发生在尺子所丈量的对象本身——认知层级的替代曲线。记忆、理解乃至常规性的应用,是当前人工智能最擅长、成本最低也最可靠的部分。布鲁姆金字塔并未失效,只是被从底部抽空了:学生若仍以四年时间苦练机器免费提供的能力,其人力资本在毕业那一刻便开始折旧。人的价值随之被挤压到上层——提出真问题、作出价值判断、进行跨域重组、承担结果责任。
放在这个语境里,厦工高阶教育四条目标各有新的解读。自主学习在这里意味着“会指挥机器学”——会规划路径、会甄别信息、会复盘得失,学习本身成为第一学习对象;独立思考,在人工智能可以生成一切文本、且难免幻觉与迎合的时代,判断力已从一种美德变为一种稀缺品;融通运用,在单一技能贬值最快的年代,跨界重组是人的比较优势所在;学会创造,则确立了人与机器的分工:人出题、人审美、人担责,机器负责执行。
与布鲁姆分类法这把卡尺相对,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是一枚育人目标罗盘,回答“智能时代的教育往哪里去”——它把布鲁姆的六个层级归并为四条相互融合的目标,确定的是方向与优先级。方向由罗盘来定,落地由分类来管。从工业时代教育目标分类法到智能时代育人目标罗盘,说的就是这样一件事:分类仍在使用,只是用它来雕琢课程教学目标,而非对学生进行分类。
图1 从工业时代教育目标分类法到智能时代育人目标罗盘
项目制改革
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的实现载体
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若只停留在理念层面,是无法被“教”出来的。它需要一种能同时驱动学生自主规划、独立判断、跨界整合并产出成果的教学形态,项目制就是这样一种形态。这一选择与董事长的论述一脉相承:他在论著中把项目制培养界定为“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目标”,要义即“依托真实项目,锤炼实践能力”[1]。
从环节上看,项目制的每一步都在锤炼一项目标。选题环节,学生要自己找真问题、查文献、划边界,对应自主学习;方案论证环节,要比较不同路线、判断证据强度,对应独立思考;方案实现环节,要整合多门课程、多个专业乃至多种工具的知识,对应融通运用;成果产出与公开答辩环节,要交付一件真实的作品并接受质询,检验的则是学会创造。项目制因此不宜看作与厦工高阶教育并列的又一项改革任务,它是后者的实现方式。
图2 项目制人才培养是厦工高阶教育的实现载体
这一对应关系,已经写进我校的制度文本。2025—2029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确立了“140学分+项目制+一生一策”的新型体系与“1+1+2”三阶段路径:第一学年博雅筑基,第二学年上学期专业导入,第二学年下学期起至第四学年全面实施项目制实战,项目在整个培养过程中的分量随学段递增。项目池坚持“真题真做”,来源涵盖企业真实订单、教师科研课题、头部企业案例与学科竞赛赛题,为融通运用提供了远迁移所必需的陌生情境;“一生一策”则把自主学习制度化,每位学生都必须在导学教师指导下自行规划修读路径,学会学习本身成为一门必修课。在厦门工学院,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早已写进施工图,而不再停留在愿望清单。
而在智能时代,“真实项目”本身就意味着人机协同——今天任何领域的真实项目,都是在与AI的分工中完成的。四条目标落到项目之中,便具体为一门共同的功课:学会与AI协同学习。记忆、理解与常规应用,机器都已代劳;今天所说的学习,越来越多地意味着与AI协同——向它提出真问题,甄别它给出的答案,把它的产出当作再加工的材料,在它无能为力处作出判断与担当。这四项功课恰好与四条目标一一对位:自主学习,是学会指挥机器学习,把AI变成随问随答的私人导师——布鲁姆1984年念念不忘的一对一辅导苦于无法规模化,如今第一次有了普及的路径;独立思考,是能判断AI的答案何处可信、何处存疑;融通运用,是能把AI的产出与多门课程的知识重组为自己的方案;学会创造,则是做出AI做不出的东西,并为结果负责。与AI协同,用得越深,人的高阶能力越被放大;一味依赖,低阶惰性也暴露得越彻底。项目制,正是让这层协同显形的地方。
项目制也可能退化。如果只求“做出来”,很容易滑向技能训练甚至简单劳作,学生忙了一学期,认知层级却始终停留在应用层。判断的办法并不复杂:把项目任务书拿来,检查其中的动词。若通篇是“完成、制作、演示、提交”,这个项目必然停留在低阶;若出现“辨析、论证、设计、重构、提出、优化”,认知层级才真正上移。智能时代还要多查一层:任务书里AI的位置。只许“用AI做”而不追问“人做什么”,等于把思考整个外包给机器。为任务书做一次“认知层级体检”,是项目制质量把控中成本最低、见效最快的一件事。
相应地,教师的角色也必须转变:由知识的讲授者转为学习的设计者与支持者。项目制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教师讲得是否清楚,而取决于教师能否设计出一个让学生不得不思考、不思考就交不了差的任务。智能时代,这个任务还须多一层设计:让学生不得不与AI打交道,又不得不超越AI。
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改革
从考核知识到评估素养
教学目标是理想,评价才是现实。学生总会朝着被评价的方向学习,因此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改革具有先决性质。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对现有评价体系的要求,大体集中于三个转向:
1)评价的重心要从结果转向过程。自主学习的证据不在期末试卷上,而在学习计划、过程记录与反思报告之中;若评价只看结果,学生最理性的策略依然是突击与记忆。
2)评价的尺度要从单点转向多维。独立思考难以用选择题进行评测,必须依靠论证性作业、课堂论辩、方案评审等形式,看学生能否提出质疑、比较方案、给出理由。
3)评价的场景要从封闭转向真实。创造的检验标准是作品的原创性与实用价值,需要真实问题、公开答辩与同行评议(各目标的观测点与证据形式见表2)。
表2 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的评价观测点与证据形式
落到操作层面,这三个转向便是形成性评价、表现性评价与成长档案袋的组合使用:三者分别用于记录过程、检验真实任务中的表现、汇集一段时间的成长证据。难点在量规设计——把抽象的“独立思考”转化为可观察、可分级的表现描述,这需要各专业学院在教学实践中逐步积累,难以一蹴而就。
这样的转向并非凭空设想。董事长对此早有要求:“突破传统的单一考试评价模式,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方式,重点评价学生的高阶能力发展情况,聚焦问题解决能力、创新成果、团队协作表现等。”[1]
在我校,它们已经落为成文制度。2026年7月10日印发的《厦门工学院项目制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实施方案》(厦工教〔2026〕40号),明确摒弃“统一标准、一刀切、终结性考核”,建立能力导向、成果为王、过程可溯、特长赋能的多元评价体系,并按学段差异化设计:大一不设期末笔试,全程过程性评价;大二专业基础课程取消闭卷笔试,采用“过程表现+开放考核+小型应用成果”三维评价,过程占60%、开放考核占40%;大三大四以项目全过程评价为主,权重达60%,课程成绩由授课教师与导学教师联合评定。
另有两项机制需要说明。其一,人机协同的全开放考核:依托智能题库,试题无固定标准答案,由AI依据学生“一生一策”的学习方案与项目方向个性化推送考核任务,杜绝千人一卷,是“一生一题”的制度实现——考试不再是同一张卷子,而是各自的答卷。其二,作品与成果替代学分制度:学生自主申报,经授课教师与导学教师初审、专业学院专家组复核、教育与人才资源处备案入库,成果按A、B、C三级分别对应免考、替代成绩与抵扣过程性成绩,落实“成果即成绩、能力即学分”。此外,取消平均绩点作为唯一指标,建立“素养成长分+课程能力分+项目成果分+特长加分”的四维综合学业分,并允许以成果替代不合格课程、柔性结业。证据可溯源、成果经专业复核,“独立思考”与“学会创造”由此进入评价序列。
图3 一生一题:考试不再是同一张卷子,而是各自的答卷
评价不改,课堂必然回到记忆与理解层。学生不是不愿意进行高阶学习,而是不会为未被考核的能力付出成本。高阶教育目标必须配高阶人才评价,这是能否真正落地的分水岭。
教师评价体系改革
从“教了多少”到“教会了什么”
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在重新定义学生的同时,也在重新定义教师。董事长在其论著中对此有明确要求:本校教师必须具备扎实的项目制培养能力,能够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制学习活动,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实践训练平台。一要具备项目设计能力,结合课程目标、学科特点与行业需求,设计兼具真实性、挑战性与开放性的项目,让学生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把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提出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二要具备项目组织与指导能力,扮演好引导者、支持者和监督者的角色,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与独立思考能力,引导学生主动查阅资料、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简单地给予答案;三要具备项目评价与反思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在反思总结中提升,教师自身也不断优化项目设计与指导方法[1]。
这三种能力,最终都要落到厦工高阶教育四条目标上去:要让学生自主学习,教师须先具备课程设计能力;要让学生独立思考,教师须先具备任务设计能力;要让学生融通运用,教师须先具备跨域整合的视野;要让学生学会创造,教师须先具备评价创造的眼光——能看出作品的原创性在哪里、局限在哪里。这四重能力,都是AI难以替代的部分。把这一层讲清楚,教师才会真正认同:改革不是在增加负担,而是在加固自身的不可替代性。
因此,教师评价的维度需要相应调整。除课时量与评教分数之外,应把“学生在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中的实际获得”纳入评价维度。证据形式不拘一格:学生作品与项目成果、课程改造方案、教学研究论文与实践总结,皆可计入。
同时也要顾及现实约束。学校的资源终究有限,激励措施需要稳定、可持续、可预期,不能依靠一次性重奖来推动;一味加大短期刺激,反而会诱导教师追求看得见的数据,而非真实的育人效果。改革的节奏也应当允许试错,给教师留出摸索的空间。教师评价体系改革中最容易出现的偏差,是以数据代替判断。数据是重要参考,但对教学质量的最终判断,仍然需要专业共同体的眼光。
我校新近制定的《厦门工学院教师评价体系指导意见(试行)》(厦工教〔2026〕49号),是在这一方向上的制度化尝试。评价框架由底线指标、发展性指标与标志性贡献三层构成,发展性指标围绕任务、目标、过程、质量、成果、长期六个维度展开:任务评价把教师工作量从单一课时扩展为育人、教学、项目指导、实训展演、质量改进等广义育人劳动,取消“一刀切”的课时标准;长期评价以3—5年为周期考察持续投入,引导教师潜心从事周期长、见效慢但对育人具有根本性作用的工作;在类别上实行分类评价,把教师区分为育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与科研型三类,并以“广义项目”原则覆盖公共基础课——英语演讲、情景剧表演、项目式小组汇报皆可认定为“小成果”,避免改革对基础课教师形成制度性排斥。
配套的教师画像,则把“教会了什么”的证据采集沉淀为日常过程,而非年终突击的材料。这套设计的出发点很清楚:评价不为筛选淘汰,而为支持教师、发展教师、成就教师。
教师评价体系改革的实质,是把教师从课程的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设计者。这一转变的难度,不亚于任何一项教学改革。
结论
李德文董事长提出的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其意义可分三个层面:
在理论层面,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在高层级上与布鲁姆分类法高度同构,进而把六个层级归并为四条目标。这一归并之所以名之曰“融合”,有两个相依的理由:一是四条目标同出于学习,相互包含,构成“学习—思考—运用—创造”的闭环,故能融为一体;二是自主学习越出认知域、融通运用越过近迁移,均有外溢,故必须融合而非并列。正因如此,厦工高阶教育不止于一句口号,更是一套可被理论解释、可被学术对话的育人体系。
在实践层面,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已有清晰的路径:项目制是载体——它同时是人与AI协同学习的训练场,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是杠杆,教师评价体系是保障。三者缺一,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就会被架空。没有项目制,高阶认知没有发生的场所;没有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改革,学生不会朝这个方向努力;没有教师评价体系的调整,教师不会投入这场改革。
在风险层面,需要警惕评价改革滞后。最大的风险不是理念不被接受,而是理念被接受、评价体系却原地不动;到那时,写在方案里的“高阶”,会在考卷上重新退化为“记忆”。
厦工高阶教育融合法已经过理论与时代的双重检验,也经受了本校改革实践的初步检验。自2025年10月提出从“专业”培养向“项目制”培养转变,到培养方案以及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教师评价体系的相继出台,一条从理念到制度的完整链条已经贯通。这一理念体系立足于对智能时代教育本质的准确把握,要求长期而诚实的执行,而非一时的诠释热情。学校将以此为准绳,把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李德文. 大学教育的回归与前行[M]. 哈尔滨: 哈尔滨出版社, 2026.
[2] Bloom B S. Taxonomy of Educational Objectives, Handbook I: Cognitive Domain[M]. New York: David McKay, 1956.
[3] 安德森 L W, 克拉思沃尔 D R, 等. 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修订版)——分类学视野下的学与教及其测评[M]. 蒋小平, 张琴美, 罗晶晶, 译.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9.
[4] Zimmerman B J. Becoming a Self-Regulated Learner: An Overview[J]. Theory Into Practice, 2002, 41(2): 64-70.
[5] Bloom B S. The 2 Sigma Problem: The Search for Methods of Group Instruction as Effective as One-to-One Tutoring[J]. Educational Researcher, 1984, 13(6): 4-16.
厦门工学院欢迎您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邮编:361021
传真:0592-6667579
联系电话:0592-6667566、6667579
咨询QQ:1726225267
电子邮箱:zsb@xit.edu.cn
学校网址:www.xit.edu.cn
素材来源 | 教育与人才资源处
撰文 | 王 林
编辑 | 戴丽欣
初审 | 黄颜希
终审 | 姜亚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