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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 第四批企业星级数字化仓库开始申报

重要通知 | 第四批企业星级数字化仓库开始申报 中物联数字化仓储分会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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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落实发展新型物流基础设施、探索电子仓单与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平台的要求,加快仓储设施智能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构建标准规范的数字仓储服务体系,提升行业运营效率与服务水平,现正式启动第四批企业星级数字化仓库评定工作。

为保证评定工作顺利开展,本次评定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其中5星级数字化仓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2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对象

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从事数字化仓库业务的企业。


二、
评定依据

企业星级数字化仓库评定的依据是《数字化仓库评估规范》(WB/T 1119-2022)行业标准。


三、
评定流程

自检→申报→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授牌

(一)自检

企业对照行业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定的等级。

企业自评估分工具访问地址:http://82.157.167.206:8080/

拟参与星级数字化仓库评定的企业,可先行准备相关材料,通过自评估分工具完成自测打分,对照分值标准,判断自身可达到的星级水平。

注:共分为五个级别:1星(☆)、2星(☆☆)、3星(☆☆☆)、4星(☆☆☆☆)、5星(☆☆☆☆☆)。

(二)申报

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企业星级数字化仓库评估办公室或当地评估办申请。

(三)审核

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通过线上申报系统报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企业星级数字化仓库评估办公室或当地评估办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将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

(四)现场评估

所有通过再审的企业,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五)审定

所有完成现场评估的申报材料,最后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通告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公布名单,并在相关媒体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申报时间

本次评定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其中5星级数字化仓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20日)。


五、
申报方式

企业星级数字化仓库评定全部实行网上申报,请登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企业星级数字化仓库评定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和申报。

系统网址:http://xjszhck.chinawuliu.com.cn


六、
联系方式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数字化仓储分会企业星级数字化仓库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吕   伟 13797029087

  • 李钠钠 13520614955

  • 邹   娴 18611267998

  • 历星冶 18610941091

  • 雷小荣 18221960790

E-mail:zwlwlw@cflp.org.cn


附件:关于开展物流企业评定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6〕13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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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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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联数字化仓储分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数字化仓储分会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直属机构,主要开展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标准编制、行业统计表彰、培养行业高端专业人才、支持仓储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数字化仓库建设、会员服务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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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联数字化仓储分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数字化仓储分会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直属机构,主要开展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标准编制、行业统计表彰、培养行业高端专业人才、支持仓储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数字化仓库建设、会员服务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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