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舱单制作规范
1. 依据货主委托单及下货纸制作订舱单。核心填制项目包括:SHIPPER(发货人)、CONSIGNEE(收货人)、NOTIFY PARTY(通知方)、POR(接收地)、MARKS & NOS(唛头及件号)、QUANTITY(数量)、DESCRIPTION OF GOODS(货物描述)、GROSS WEIGHT IN KILOS(毛重)、MEASUREMENT(尺码)及TOTAL(合计)。
2. 内容填制完毕后,须注明运输条款。在订舱单右上角标注代理人联系电话与传真,加盖代理人印章后,送交配载船公司。
二、正式单据审核要点
1. 确保单证齐全
货主需提供以下基础单据:合同副本(售货确认书或形式发票)、至少一份正本装箱单、至少一份正本发票、正本出口收汇核销单。若出口货物涉及海关监管条件,还须提供相应许可证件。
2. 已缮制单据审核标准
对货主提供的已制单据,应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 数据一致性:合同、委托书与装箱单、发票上的尺码、重量必须一致。
- 金额与币种:上述单据显示的金额及币种需保持一致,且合同金额不得小于发票金额。
- 编号核对:发票号、合同号在各单据间必须完全对应。
- 单据规范性:正本单据严禁涂改;合同文本禁止手写,如有手写情况须用打字机重新缮制。
3. 空白单据缮制指引
若货主提供空白单据需代为缮制,装箱单主要填制项目应包括:麦头、发票号码、合同号、装货港、卸货港、品名、规格、数量、毛重及净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