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载货集装箱强制称重新规解读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明确,为防止因集装箱超重或积载不当引发船舶破损、断裂及沉没事故,自今年7月1日起,载货集装箱在交付运输前必须完成强制称重,以供制定船舶积载计划使用。未按要求提供重量验证信息的集装箱,将不得安排装船。
该规定依据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2015年通过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VI/2条修正案,该修正案已于2016年7月1日正式生效。
重量验证方法与单证要求
根据修正案规定,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可采用整体称重或累加计算两种方式。托运人需尽早以运输单据形式将毛重信息提供给船长或其代表。该单证可作为承运人装船须知的组成部分,也可作为单独的证明材料提交。
误差标准与监管抽查机制
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之间的误差范围不得超过±5%或1吨(取两者较小值),且总重不得超过集装箱最大核准载重量。若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托运人须重新验证并达标后方可交付运输。此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将对船舶承运的载货集装箱重量验证情况实施常态化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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