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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开箱费的霸王条款

快递开箱费的霸王条款 百运网
20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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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百运网,专为国际快递服务商提供国际快递,深圳国际物流,快递包裹派送等国际快递发货流程服务。服务热线:400 926 8156

在快递“先验货后签收”争议尚未平息之际,部分国际快递企业又推出“开箱费”收费项目。百运网数据协会指出,现行快递服务标准中并无“开箱费”相关规定,该费用缺乏法律依据且收费标准混乱,涉嫌霸王条款。

消费者遭遇“开箱费”困境

近期,深圳刘女士通过跨境电商购买餐具,派送时被要求支付20元“开箱费”方可验货,否则只能先签收。类似情况并非个例:浙江欧阳先生被快递员告知必须“先签后验”;另有消费者因拒绝该要求而选择拒收。

据深圳国际物流公司反馈,目前行业执行标准如下:

  • 外包装完好时,若不支付20元至300元不等的“开箱清点费”,必须先签收再验货;
  • 外包装受损时,收件人可先验货再签收;
  • 免费验货仅限查看外观,不可试用。

按照现行规则,若寄件方未与快递方提前约定,收件人仅有权验视外包装。只有在外包装明显损毁时,才允许当场开箱验货。如需开箱验货,应由寄件方与快递人员协商并承担相应费用。

行业标准与现实矛盾

物流企业解释称,“外包装完好需先签收”是业内长期讨论形成的普遍标准。考虑到快递业务量巨大,逐票满足验货需求并不现实,且安全包装应由寄件方负责。但在条件允许时,企业也会尽量配合客户需求。

事实上,2012年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已明确“先验货后签收”原则,并区分普通快件与网购快件:普通快件外包装完好应先签字确认,破损可先检视内件;网购快件则依据服务组织与商家的约定执行。然而,新标准并未提及“开箱费”,这为部分企业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留下了空间。

专家呼吁监管明确与多方制衡

百运网认为,收取“开箱费”实质是将运输合同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尽管快递运输质量有所改善,但野蛮装卸仍存,且网购存在假货、残次品冒充正品的风险,导致消费者在未开箱前难以确认物品状况。

针对这一乱象,业内建议从两方面着手解决:

  1. 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明确规定,禁止快递公司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遏制乱收费行为;
  2. 通过消费者与商家、商家与物流企业的协议进行多方利益博弈与制衡,倒逼物流企业遵守契约精神,明晰服务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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