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提单(Air Waybill)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及承托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凭证。与海运提单不同,空运提单不可转让,持有人并不自动拥有货物所有权。作为国际物流核心单证,其主要性质与作用如下:
空运提单的六大核心作用
1. 保险证书
若承运人承办保险或应发货人要求代办保险,空运提单可作为有效的保险证明文件。
2. 报关单证
空运提单是进出口报关的关键单证。出口时用于申报,进口时则是目的地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依据。
3. 内部业务依据
运单随货同行并载明货物发送、转运及交付信息,既是货物身份标识,也是承运人安排运输作业的内部指令依据。
4. 接收证明
空运提单具有货物收据功能。除非另有注明,否则视为承运人已收到货物并在良好条件下装运的证明。其中“发货人联”即作为收货凭证交予发货人。
5. 运费账单
运单详细列明应收付给承运人、代理人及收货人的费用种类与金额,兼具运费账单与发票功能,承运人联常作为记账凭证使用。
6. 运输合同
空运提单本身即为发货人与承运人缔结的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直至货物交付给指定收货人后失效。
空运提单的份数与流转
空运提单正本一式三份,均印有背面条款,各联用途明确:
- 第一联(发货人联):交发货人,作为承运人接收货物的依据;
- 第二联(承运人联):由承运人留存,作为记账凭证;
- 第三联(随货联):随货同行,在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时作为核收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