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租船运费计收方式
百运网跨境物流智能服务平台提示,航次租船运费通常按装运货物数量计收,这种方式有利于船舶出租人,合同中需明确运费率。若承租人实力较强,租约也可能规定按卸货数量计费,或按装、卸货数量较小者计收。
此外,包干运输形式按固定总额支付运费,但出租方必须保证船舶载重吨及装货容积符合约定。
运费的法律地位与默示规则
根据英美判例法,若租约未明确规定运费支付与赚取条款,默认适用“到付”原则。即货物未运抵目的地时,出租人无权收取运费;货物一旦抵达目的港,即便发生货损,出租人仍有权全额收取运费。
在默示法律地位下,运费遵循“实卸实收”原则,以提单记载量与实际卸货量中较小者为准。同时,英美法规定运费具有独立性,不得进行扣减或对冲。
运费的支付时间与赚取节点
预付运费
预付运费的支付时间通常包括:装货完毕时、签发提单时或装货完毕后若干天。相应的,运费赚取时间也可约定为上述任一时间点。
到付运费
运费到付一般有三种常见情形:船舶抵达卸货港时支付、卸货作业完成时支付,或在交付货物后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