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报关、出口及货运代理企业收到海关通知:出口货物使用木质包装时,必须按规定进行检疫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若查验发现不符合要求,将不准出境。
海关严查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合规性
近期,海关总署陆续收到多个国家或地区关于我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违规的通报,主要问题集中在两方面:
- 未加施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规定的标识;
- 虽已加施IPPC标识,但仍被国外检出活体有害生物。
根据《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为确保符合输入国检疫要求并避免经济损失,海关明确要求: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必须经规定方法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各海关在查验货物时将同步抽查木质包装,不合格者一律禁止出境。
木质包装分类与熏蒸要求
出口木质包装主要分为熏蒸和免熏蒸两类:
- 需熏蒸类:以实木为材料的包装,须经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认证的熏蒸处理方可出口;
- 免熏蒸类:OSB板、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经高温高压处理的合成或再生板材,可直接出口。
出口企业合规应对建议
针对海关即时生效的严查要求,相关企业需注意以下事项:
- 对采用实木材料的外包装务必进行熏蒸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防止货物被查扣影响出运;
- 实际案例显示,部分三合板托盘因底桩含有原木或疑似原木成分而被扣留。若无法准确识别木托材质,建议优先选用塑料托盘或带有明确IPPC熏蒸标志的托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