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加纳、尼日利亚等国之后,利比里亚正式宣布实施CTN(货物跟踪单)制度。根据利比里亚国家港务局(NPA)规定,自2018年11月15日(以提单SHIPPED ON BOARD日期为准)起,所有发往蒙罗维亚港(MONROVIA)或经该港转运至几内亚等地的货物,均须申请官方CTN号码。
该CTN号码必须显示在提单品名下方。若缺失该号码,船公司可能采取扣箱措施;若进口舱单未提供CTN NUMBER,货物将面临扣货、原船退回甚至整船禁止靠港等风险。外贸及物流企业务必高度重视。
利比里亚CTN申请所需文件
申请利比里亚CTN需提交以下材料:
- 提单正本扫描件、副本或格式件;
- 用于目的港清关的商业发票扫描件;
- 出口报关单;
- 申请表(Excel格式)。
重要提示:收货人在目的港清关所使用的提单、商业发票及海运费金额,必须与制作CTN时提供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将导致无法清关。
操作注意事项
提单类型要求
整柜运输必须提供船东单(Master B/L),不接受货代提单(House B/L)。
商业发票规范
不同贸易术语下,商业发票需列明相应费用明细:
发票抬头可使用Commercial Invoice、Final Invoice或Invoice,严禁使用Proforma Invoice。此外,发票必须注明号码、日期及“To”字样。
报关单格式要求
出口报关单必须是带有条形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出口货物报关单正式格式。“买单出口”或“买单报关”同样须满足此项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