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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令夕改?菲律宾海关又紧急废除了“到港7天必须清关”的新规

朝令夕改?菲律宾海关又紧急废除了“到港7天必须清关”的新规 百运网
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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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海关清关新规调整:弃货认定时限仍为15天

近期,菲律宾海关曾发布“货物到港7天内必须完成清关,否则按弃货处理”的新规,引发外贸及物流行业高度关注。鉴于马尼拉港口拥堵现状,该政策对中国出口企业及菲方进口商造成巨大压力。经多方反馈,菲律宾海关于5月24日发文暂停执行“7天清关”规定。

据最新确认,目前菲律宾海关仍依据《海关现代化与关税法》(CMTA)第407条执行原标准:进口货物自卸货之日起15天内未备妥提单、装箱单、产地证等清关申报文件,或未提交不弃货声明,将被视为弃货处理。

官方通知核心要点解析

根据菲律宾海关官网发布的正式通知,弃货认定的具体时限要求如下:

  • 申报时限:自最后一件货物卸下船舶或飞机之日起15天内,必须提交货物申报单。逾期未申报者,视为默示放弃进口货物。
  • 缴税时限:即使已在15天内提交申报单,若未在最终评估之日起15天内缴纳相关税费及费用,同样视为默示放弃货物。
  • 提货时限:在缴清所有税费及费用后,必须在30天内提取货物。逾期未提货者,亦被视为默示放弃货物。

政策解读与风险提示

尽管“7天强制清关”的极端措施已被叫停,但菲律宾海关政策的频繁变动仍给跨境贸易带来不确定性。建议相关外贸企业、货代及报关行密切关注菲律宾海关及AISL(船东协会)的最新动态,严格遵守15天申报及缴税时限,避免因信息滞后导致货物被认定为弃货,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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