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外贸出口木箱包装须严格符合《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现将核心要求梳理如下:
一、选材与含水率标准
主要受力构件应选用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或机械性能相似的树种。其中,主要受力构件含水率不得大于25%,箱板及箱档等部位含水率不得大于20%。
二、材质缺陷限制
主要受力构件与箱板在1000mm范围内,死节与活节总数不得超过5个。严禁存在腐朽、贯通裂纹、夹皮、虫眼、霉变及钝棱等缺陷。
三、工艺与结构规范
箱板接缝须严密平整、无错位,布钉合理;加固带不少于2道;印刷内容应清晰准确,并正确标注商检代码。
底座高度与承重适配
考虑到叉车作业需求,木箱底座高度应大于225px。板材厚度需根据货物重量匹配,重物必须使用加厚型板材。
设备固定要求
机器设备入箱后,必须在内部使用木条进行牢固固定,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位移或损坏。
严格遵守上述木箱包装规范,是保障进出口双方权益、确保贸易顺畅的基础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