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Free On Board)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俗称离岸价。在该条款下,买方负责派船接货,卖方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装上指定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FOB条款下发货人费用与风险解析
常规应付费用
FOB条件下,发货人主要承担起运港上船前的相关费用,包括提货费、装箱费、港杂费、港安费、提单费、舱单录入费、码头操作费(THC)或原产地附加费(ORC)、铅封费及报关费等。
需特别注意,美国的AMS、欧盟的ENS等舱单申报费用属于装船前发生的费用,原则上应由发货人承担,除非买卖双方另有约定。
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
1. 船货衔接不当费用
FOB交易中船货衔接至关重要。若因未及时装柜入港导致无法上船,产生的空舱费、滞期费由发货人承担;反之,若备货装柜过早产生超期箱使费、仓储费等,同样由发货人负责。因此,务必反复确认装运期和装运港,保持密切沟通。
2. 目的港无人提货费用
若货物抵达目的港后收货人未提货且未付运费,承运人可能面临海关拍卖货物或高额堆存费等风险。在无法向收货人收回费用时,通常会转向发货人追偿:
- 海运费:原则上由收货人承担,无人提货时可能转由发货人承担;
- 货物处理:优先通知收货人提货,若无果则通知发货人安排回运或转卖;
- 滞箱费与滞港费:因无人提货产生上述费用且货物价值不足以抵扣时,发货人可能被要求承担。
指定代理费用偏高
FOB项下的货运代理通常由收货人指定,其与收货人订立运输合同并对收货人负责。发货人与指定货代之间无直接合同关系,缺乏议价能力,导致起运港费用往往高于普通货代。为保障货物顺利出运,发货人通常只能接受该费用标准。
货损赔偿责任
FOB条件下,目的港开箱验货发现的货损一般由收货人承担,收货人可通过保险申请赔付。但若货损系发货人包装不当、检验疏忽或其他上船前原因所致,发货人需协商并承担相应赔偿。若能证明非己方责任,发货人可提供装箱照片、装箱单等证据,协助收货人向船方索赔。
无单放货风险
FOB条款下多使用指定货代,由于其与收货人业务关系密切,存在未收回正本提单即放货给收货人的风险。这可能导致发货人虽持有提单却货款两空,造成重大损失。
信用证“软条款”陷阱
信用证软条款是开证申请人设置的隐蔽性条款,旨在获取交易主动权或骗取货物及预付款,严重威胁受益人安全收汇。若发货人未仔细审核,导致单据与信用证不符而被拒付,发货后将陷入被动局面,面临货款受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