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地区各国海关及船公司对提单制作均有严格且差异化的特殊要求。为确保货物顺利清关与交付,避免因单证不符产生滞港费或退运风险,现将中东主要国家提单最新合规要点汇总如下,供外贸及物流从业者参考。
海湾国家提单合规要求
卡塔尔
- 港口显示规范:卸货港(POD)必须显示为“Hamad port, Qatar”,最终目的地(FND)须显示为“Hamad port, Al Wakra, Qatar”。
- 汽车进口限制:目的港海关严禁接收车龄超过5年的车辆。
巴林
提单上必须完整显示收货人的公司名称、详细地址、城市、国家及联系电话。
阿曼
提单需同时列明收货人和通知人的名称、地址、城市、国家及联系方式。
沙特阿拉伯
- 转运条款禁令:不接受从沙特转运至第三国,提单货描中不得出现任何转运相关条款。
- 信息完整性:收货人和通知人须显示完整公司名、地址及电话;必须提供收货人VAT号码。
- 汽车进口限制:同一收货人两年内仅限进口一辆汽车,且车龄不得超过5年。
- 集装箱装载规则:一票提单禁止整箱与拼箱(Partial Box)混装。
- 达曼危险品特别规定:抵达达曼的危险品,提单上严禁显示“Cargo move to Dammam Bonded Free Zone”、“Free Zone”或“Move to DBFZ”等字样。
科威特
- 提单上的收货人和通知人必须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
- 汽车进口限制同沙特:同一收货人两年内限进一辆,车龄不超过5年。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包装单位限制:不接受以Skid和Bundle作为包装单位。
- 个人汽车进口:个人每年仅限进口一辆汽车(含新车及二手车)。
- 卸货港显示:提单卸货港必须显示最终实际卸货港。
北非及其他中东国家提单合规要求
约旦
所有赴约旦货物必须在货描中提供4位HS Code。若为多品类混装且涉及不同HS Code,需按代码分开发送货物信息。
以色列
- 主体信息要求:发货人、收货人及通知方均需提供公司名、地址、城市、国家及VAT/ID Number并显示于提单;若收货人为“To Order”,则必须提供发货人和通知方的上述完整信息。
- 本地化要求:收货人或通知人必须是以色列当地注册公司。
- HS Code申报:赴以色列及经此中转的货物须提供6位HS Code;混装货物需按不同HS Code拆分申报。
阿尔及利亚
- NIF Code(税务识别号)须在提单的收货人、通知人或货描栏中显示。
- 海运费必须在起运港预付,不支持目的港到付。
土耳其
- 必须提供收货人VAT号码。
- 赴土耳其及经此中转的货物须提供至少4位HS Code;混装货物需按不同HS Code拆分申报。
埃及
- 目的港附加费用须在埃及当地结算。
- 收货人或通知人中至少一方须为埃及本地公司。
摩洛哥
提单需显示收货人的Common Identifier of the Company及Tax Identification;若收货人为“To Order”,则上述信息须由通知人提供并显示。
苏丹
- 海运费不支持在苏丹当地结算。
- 禁运清单:以下品类禁止进口至苏丹:肉类产品、活体动物、乳制品(干奶粉及婴儿奶粉除外)、各类果汁、Halva糖、鱼类、水果、蔬菜、可可制品、通心粉及细面条、植物油(未精炼食用油除外)、人造花、编织品、玩具游戏及运动器材、宠物鸟、花卉枝条、遮阳伞及遮阳篷、洗涤剂、海绵床垫。
本文内容综合整理自网络公开信息及海运行业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