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百运网获悉,海关总署发布最新通知:自2019年8月26日起,出口查验货物若使用木质包装(包括木板箱、木托盘、垫木等承载加固材料),必须在查验前向海关提交《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合格凭证》原件。
海关严查木质包装合规性
早在今年3月中旬,已有大量报关及货代企业收到海关通知,要求出口货物木质包装必须按规定进行检疫处理并提供IPPC标识合格凭证,否则不予放行。此次新规旨在进一步落实监管要求,避免企业因包装违规遭受经济损失。
重点整治两类违规问题
近期,多国通报我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 未加施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规定标识;
2. 已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仍被检出活体有害生物。
出口商合规操作指引
根据《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各海关在查验出境货物时将同步抽查木质包装,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准出境。相关企业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 规范处理与申报:实木类外包装必须进行熏蒸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查验前主动提交合格凭证原件,防止货物被查扣延误出运。
2. 警惕三合板风险:实际案例显示,部分三合板因底部含原木或疑似原木成分而被扣留。若对木托材质存疑,建议优先选用塑料托盘或确认带有清晰IPPC熏蒸标志的托盘。
本文由百运网编辑,综自网络、海运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