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三份关税排除清单公告,分别涉及340亿、160亿及2000亿美元对华加征关税的排除事项。

一、关税排除清单受理情况
本次排除清单共受理有效申请并批准以下特别排除产品:
- 340亿美元清单:受理724份有效申请,批准310项产品;
- 160亿美元清单:受理400份有效申请,批准89项产品;
- 2000亿美元清单:受理46份有效申请,批准38项产品。
二、排除效力与适用范围
符合附件说明的企业及产品均可获得关税排除,无论进口商此前是否提交过排除请求。需注意,此次排除均为部分排除,仅符合美国商品编码(HTSUS)具体描述的产品方可免除加征关税。其中,340亿美元清单的排除率接近原加征清单的38%,排除力度显著。
三、排除生效时间及实施指引
340亿美元清单
除外责任自2018年7月6日(加征关税生效日)起适用,并在本公告发布后延长一年。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将另行发布货物进境指导及实施细则。
160亿美元清单
除外责任自2018年8月23日(加征关税生效日)起适用,并在本公告发布后延长一年。CBP将另行发布货物进境指导及实施细则。
2000亿美元清单
除外责任有效期自2018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CBP将另行发布货物进境指导及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