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是物流运输行业的敏感话题。受运价低迷、成本攀升及市场恶性竞争等因素影响,部分从业者被迫违规运输。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治超成为各省重点工作,全国多地陆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江苏各港口相继发布《关于进出港车辆、货物超限重管控的通知》,旨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源头管控,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体管控要求如下:







集装箱重箱限重要求
依据GB/T1413-2008标准,国际标准集装箱(20英尺或40英尺)单箱箱货总重超过30480KG即被认定为超重箱。
车辆进出港限重要求
1. 载运标准集装箱的车辆,若箱货总质量超过限重标准,码头将限制进港;
2. 运输集装箱重箱的进出港车辆,原则上20英尺重箱须实行“一箱一拖”。如需装载两个20英尺重箱,相关单位须向码头闸口提交装载资质及箱货重量证明;
3. 对非标准集装箱、大件货物及散货运输车辆实施过磅核查,发现超重者一律限制进出港。
以上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合规运输提示
随着各大港口严查超载超限,建议广大货主、货代及车队司机严格遵守限重规定,避免因超重导致货物无法进港或延误出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