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空运中,对于无法直接判断是否具有隐藏危险性或难以准确分类的货物,必须提供《航空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俗称“国际空运鉴定”)。该报告是确保飞行安全、合规承运的关键文件。

需办理国际空运鉴定的货物类型
带磁性货物
根据IATA 902协议,距物品表面2.1m处磁场强度小于0.159A/m(200nT)方可按普货运输。含磁性材料货物需进行安全检测,常见品类包括:
- 材料类:磁钢、磁铁、磁棒、钕铁硼、铁氧体、稀土永磁体、磁环、铁芯等;
- 音响器材类:扬声器、蜂鸣器、喇叭、麦克风、耳机、功放、对讲机、手机(无电池)、录音机等;
- 电机类:直流电机、步进电机、伺服马达、风扇、冰箱、电磁阀、发动机、发电机、吸尘器、电动车、空调、缝纫机等;
- 其他:报警器配件、指南针、万用表、激光磁头、传感器、防盗标签、玩具、DVD及各类电子配件等。
粉末类货物
所有粉末状货物均需提供鉴定报告,例如金刚石粉、螺旋藻粉、植物提取物等。
含液体或气体货物
部分仪器可能内含整流管、温度计、气压计、压力计、水银转换器等液体或气体组件,需出具鉴定证明。
化工类货物
化工品空运通常需鉴定。普通化工品须通过鉴定证明其非危险品属性,方可按普货承运;危险化工品则需按相应危规操作。
带油性货物
如汽车零部件中的发动机、化油器、油料箱,以及野营设备中可能残留煤油、汽油等易燃液体的用具。
带电池货物
电池或含电池产品可能涉及第4.3项、第8类或第9类危险品。电器设备、电动器械(如割草机、高尔夫车、轮椅)等均需鉴定报告支持运输。
鉴定报告核心内容
货物运输鉴定书主要包含:货物名称及企业标识、主要理化特性、危险特性分析、鉴定依据法规、紧急处置措施等。其核心目的是为运输单位提供与安全性直接相关的技术信息。
建议托运人在遇到隐含危险性货物时,严格按照标准出具鉴定报告,以确保通关顺畅与运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