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文详解国际空运不正常运输的概念后,本文重点梳理货物破损与无人提取两大核心问题的标准化处理流程。
国际空运货物破损的处理机制
国际空运货物破损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外损,即货物外部或内部变形、破裂、损坏或短缺导致价值受损;二是内损,指包装完好但内装货物受损,通常需收货人提货或海关查验时方能发现。处理流程严格依据发现时间节点执行。

国际空运无人提取货物的认定与处置
无人提取货物的认定情形
货物抵达目的地后,因以下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交付的,均认定为无人提取货物:
- 货运单所列地址无此收货人或地址不详;
- 收货人对提货通知不予答复;
- 收货人明确拒绝提货;
- 收货人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 其他影响正常提货的情形。
无人提取货物的标准处理流程
除货运单另有约定外,目的地站应采取以下措施:
- 通知始发站:填列“无法交付货物通知单”寄交始发站;特殊情况可先用电报通知,随后补寄书面通知单。
- 按托运人意见处理:收到处理指令后,可选择变卖、变更收货人、变更目的地、毁弃(需符合当地法令及航司规定)、将运费由预付改为到付等方式。若有其他特殊要求,按具体情况办理并在货运单“交付收据”联详细记录。
- 默认处理:若托运人未提出处理办法,按航空公司规定填开“无人提取货物通知单(IRP-NOTICE OF NON-DELIVERY)”并作相应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