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卸货与集装器操作规范详解
装卸作业标准
航空货物装卸需严格遵循文明作业原则,落实轻拿轻放要求。操作中必须执行“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木不压纸”的三不原则,并依据外包装指示标志集中码放。不同航空公司对应的托盘、集装板、箱及货卡严禁混用,组装前须清除容器上的杂物与积水。
集装货物必须在集装板上加铺航司提供的塑料雨布。装载过程中禁止强挤硬塞、翻滚抛掷,杜绝少装错装。组板、箱时应严格执行技术参数,确保重心平衡、装载紧密安全,严禁货物超出板箱范围。待装货物需经检查并设计合理组装方案:大货重货置于集装板,小件轻货装入集装箱,同一票货物尽量集中装载。
码放应紧凑以减小间隙。当货物体积不超过集装箱容积三分之二且单件超150千克时,须加绑带固定;底部为金属或底面积小重量大的货物必须使用垫板。装在集装板上的小件货物应置于中间或予以固定,防止从网套滑落,此类货物一般不组装低探板。装箱须保持重心平衡,箱体凸出部分禁装重货。装载完毕后,集装板需罩网并加盖塑料雨布。
使用大托盘装两个小箱时,突出部分必须双向朝内;使用小托盘装箱后,箱盖方向须朝左或朝右,若插销损坏无法固定,必须用绳子加固。机场、深航、南航货物应分开摆放并实施同一航班连挂,连挂标准为:大拖盘所装板箱不超过4个,小拖盘不超过5个,货卡不超过6个。

装卡作业规范
装卡作业同样适用上述装卸标准。单件5千克以内的货物严禁超出货卡围栏;大件货物若超围栏,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位于围栏内。各类型货卡限高限重标准如下:
- AB卡:货物不得高出卡面30公分,单卡限重1吨;
- CZ卡:货物不得高出卡面10公分,单卡限重1.2吨;
- ZH卡:货物不得高出卡面10公分,单卡限重1吨。
雨天作业货物必须加盖雨布,各类雨布严禁混盖,破损雨布须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使用。
集装运输特点与识别代码
集装运输具有显著优势:一是减少装运时间,提升工作效率;二是替代散件装机,缩短地面等待时长;三是降低周转次数,提高货物完好率;四是减少差错事故,保障运输质量;五是节省包装材料及费用;六是有利于组织联合运输及门到门服务。
集装器识别代码是国际航协规定的标识,用于表明集装器的种类、规格及所属人。该代码是装卸飞机、地面操作、信息传递、控制管理、市场销售及结算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