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秘鲁进口商品,均须以到岸价格(CIF)为基准缴纳进口关税及其他税费。除关税外,还需征收增值税、附加费、消费税、市政税及关税附加费等。

秘鲁进口税费构成
关税与增值税
秘鲁关税税率区间为0%至11%,平均税率为5.78%。部分商品如书籍、笔记本电脑及其他电子产品可享受免征关税待遇。
增值税计算公式为:标准税率16% ×(CIF价 + 关税 + 消费税 + 关税附加费)。
其他税费项目
附加费:以CIF价与关税之和为基数,税率为0%-5%。
消费税:针对特定商品,以CIF价与关税之和为基数,税率为0%-50%。
关税附加费:以CIF价、关税及消费税三者之和为基数征收。
市政税:以CIF价、关税、消费税及适用关税附加费之和为基数,税率为0%-2%。
免税起征点
通过特快专递渠道进口且货值(FOB)不超过200美元的商品可免征税费。需注意,该免税门槛仅适用于特快专递,邮寄渠道适用不同标准。
秘鲁海关清关要求
单证与信息规范
- 需提供RP文件。
- 商业发票必须采用FOB计价方式,币种为美元(USD)。
- 地址信息中无需填写邮编。
- 电话区号统一为515。
- TNT运单与商业发票上的收件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将被拒收;相关单据须在PACS系统中清晰可辨。因信息不符导致的清关延误及仓储费用,由发货方自行承担。
- 外交文件须使用专用包装袋封装,并在运单上注明“Diplomatic Pouch”。物品描述必须与实际相符,违者可能面临最高30美元的罚款及清关延误。
特殊许可与限制调整
部分商品进口需提前办理特殊许可,建议发货人预先通知收件人准备,主要包括:
- 药品:需DIGEMED许可;
- 人类消费有机产品:需SENASA许可;
- 电子设备及手机:需MTC许可。
秘鲁海关对快件货物实施新政,取消重量限制,改为价值限制:
- 进口清关:无重量限制;FOB价值上限为2000美元。超出此限额,海关将强制要求收件人委托报关行办理清关。
- 出口清关:无重量限制;FOB价值上限为5000美元。超出此限额,同样需委托报关行办理清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