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海运实际操作中,提单主要分为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两种。船东指拥有远洋货轮的货运公司,实力雄厚且注重声誉,操作相对规范;货代则是无船承运人,通过招揽货物向船东订舱,类似于批发商与零售商的关系,将舱位零售给货主。
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核心区别
对于出口商而言,两种提单均可作为议付单据使用,银行均予接受。但在签发主体、抬头格式、提货方式及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定义与英文表达
船东提单(Master B/L):简称M单或主单,由船公司直接签发。可签发给直接货主,也可签发给货代。
货代提单(House B/L):简称H单或分提单,严格意义上属于无船承运人(NVOCC)提单。经交通部批准并备案的货代方可签发,通常签发给直接货主。目前出口业务特别是欧美航线中,HOUSE单应用较为广泛。
签发主体不同
MB/L由船公司签发;HB/L由货代基于MB/L签发。签发货代单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在目的港设有代理,并非任意货代均可随意签发。
抬头与印章不同
船东提单以船公司为抬头,底部印章显示“AS CARRIER”;货代提单以货代名称为抬头,底部印章显示“AS AGENT FOR CARRIER”。
目的港收货方式不同
持有船东单的收货人可直接向船公司提货;持有货代单的收货人需先在目的港向货代代理换取船公司提单(俗称“换单”),再凭船东单提货,或直接找货代代理办理提货手续。
适用范围不同
船东单适用于FCL整箱货物;若为零散拼箱货物,因船公司不提供拼箱及分货服务,只能出具货代单(HB/L)或办理电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