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包证
危包证包含性能证与使用证。性能证全称为“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鉴定结果单”,由包装厂提供给出口商;使用证全称为“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即通常所指的危包证。
办理危包证需先取得包装性能单,经商检局检验合格后方可换取使用证。该证件原则上应由在商检注册过的包装产品公司提供包装,并由工厂完成包装后申办。
出口报关核心凭证为危包使用证。危险品出口报关较普货增加港监申报环节,必须提供危包证方可放行装船。若缺失该证件,货物将无法通过港监申报及装运。

根据《国际危规》,危险货物分为九大类20小类,包装危险程度分为高、中、低三级。夏季集装箱内温度可达60℃以上,若包装不良引发爆炸起火,后果严重。
国家规定,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禁止出口。
危包证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办理危包证基本流程为:提交申请→受理申请→送样检验→检验完成→出具检验报告→审检→合格出证。
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 进出口相关危险品《备案书》;
- 检验报告;
-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
- MSDS(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
- 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 相关危险品样品数个;
- 包装物样品数个。

